恒大青运城小学适龄儿童入学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看我的留言,我是恒大青运城的一名住户,家里小孩今年9月份就要上小学一年级了,但我们这个片区,北到龙城大街西段,南到蒙山大街,西致环湖东路,东致滨河西路,规划的有好几所小学,但目前一所小学都没动工,更不用说招生了。根据往年的政策,这个片区的小孩会被划到金胜中学小学部,该小学离恒大青运城太远,与就近入学的原则不符,另外我们还得天天上班没时间接送,安全起见老人也没办法接送,小孩的上学问题真的是难倒我们全家了,请有关部门能不能帮忙解决一下这个问题。另外,晋源区教育局作为直接主管部门,可否给该片区入学金胜中学小学部的小学生提供校车,且校车费用由晋源区教育局全部负责支出,来解决孩子上学难接送难的问题?在此,万分感谢!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热心网友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提问题答复如下:
经晋源区政府核实:恒大青运城配建小学为木厂头城改项目配建小学。经与木厂头城改项目合作企业山投公司了解,木厂头城改项目配建小学预计于2021年开工建设,2023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配建小学建成后,“人户一致”的恒大青运城业主子女可划片进入该小学就读。配建小学建成前,根据晋源区小学入学招生方案,“人户一致”的恒大青运城业主子女入学,相对就近划片至晋源区金胜镇金胜学校就读;“人户不一致”的恒大青运城业主子女入学,统筹安置在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总之,我区每年均能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由于存在种种困难,区教育局目前暂时无法解决学生校车问题。
下面就跟大家详细说说各区的入学政策(以下信息参考2020年政策)
招生顺序
人户一致——有户无房——集体户(有无房证明)——集体户(无无房证明)——本学区房产(房产证)——本学区房产(网签)——本学区房产(购房合同)——本学区房产(其他证明)——搭户(有无房证明)——搭户(无无房证明)——随迁子女(已购住房)——随迁子女(有居住证)——其他情况
学校会按照这个顺序来依次录取学生,直到学位录满为止。所以如果学校学区大,又是热点学校,那么这个学校肯定在录取材料上审核会比较严格。
注:招生顺序仅供参考,以各学校实际情况为准!
迎泽区
1)区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都在本区域内,但户籍、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学区对口小学视学位情况进行安排,但不得择校;若确需在实际居住处入学的,必须提供监护人本人有效房屋产权证,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2)跨区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本人有效房屋产权证,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小学教育资源情况和本区适龄儿童入学分布情况统筹考虑,如有空余学位则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杏花岭区
1)县域内户房分离
户籍与房产均在杏花岭区行政区域内,但不在同一地址,按照网上入学登记时适龄儿童户房就读意愿,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跨县域户房分离
户籍与房产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就近入学。确需在房产所在地入学的,必须提供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有效房产证明,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小店区
1)“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具有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明)一致的、在学区范围且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为:
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2.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
3.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
直系亲属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2)县域内“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对户籍、住址分离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3)跨县域“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在小店区居住、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县(市、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确需在小店区小学入学的,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万柏林区
1)“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付款收据,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小学教育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2)改造中城中村居民子女入学
近几年来,我区城中村陆续拆迁改造,造成城中村居民居住地相对不稳定,根据目前的特殊情况,城中村的适龄儿童根据户籍所在村,结合各村改造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随着城中村改造进程的变化,其它城中村遇到具体问题,由区教育局小学入学仲裁组统筹解决。各城中村学校学区保留不变,待城中村拆迁改造任务完成,适龄儿童回迁后再做调整。
尖草坪区
本市“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房分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入学,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房屋所有(产)权证》与入学信息登记比对一致的,对口学区小学校直接接收;小产权房凭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在对口学区小学未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时,严格资料审核,分步接收入学。无房的由区教育局依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晋源区
1)晋源区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同在晋源区范围内,但户籍与住址分离的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实际购房居住地址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监护人购房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未购房原则上不予进行安排),依次安排入学。晋源区拆迁户子女按在我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2)跨晋源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太原市五城区、四县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在晋源区的,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区学校入学;确实需在晋源区学校入学的,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符合条件的上述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监护人购房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未购房者原则上不予进行安排),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清徐县
本县户房分离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在提交购房手续(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后按照购房居住地址及购房时间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二手房提交:购房协议,购买人近半年来的水、电、暖、气等有效缴费财务凭证(至少两种以上充足的理由和凭证),以购买人名义最早的水、电、暖、气等有效缴费财务凭证(物业统一收费的凭证不作为学位排序依据),由教科局优先安排完能够提供上述购房证件或手续的基础上根据学位空余情况,依据购买人名义最早的凭证按时间顺序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娄烦县
1)县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人户分离”(即户籍、住址分离)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将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在招生计划轨制和标准班容量限额内进行补缺和分流,满额为止。
1.政策性“人户分离”
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库区移民、矿区移民、采煤沉陷区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村的适龄儿童,具有移民安置房屋有效证明(村级、乡镇政府、移民开发局或扶贫办共同出具的分房证明、缴款收据等,户主与适龄儿童为直系亲属),按移民安置住址入读对应学区学校。
2.在县城购买商品房定居的家庭适龄儿童,以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件)或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文本或网签协议和足额缴费凭据(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为据,按定居住址入读对应学区学校。
3.通过个人间交易购房定居县城的家庭适龄儿童,以公证单位或中介机构签字盖章的购房契约、购房付款凭据和水电暖的缴费票据(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为据,按定居住址入读对应学区学校。
4.非娄烦三个居委、县城三个社区及城中村(大夫庄、童子崖、娄家庄、河家庄、姚罗、新良庄、三元村)居民户籍,租房暂居县城家庭适龄子女确需在县城小学入学,遵循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规定时间内监护人需持租房协议、房租金条据和水暖电缴费票据(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以及入学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教科局进行审核登记,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对应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数时直接补缺空缺学位;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应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数时,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依次补缺实验小学、实验二小、第三实验学校、第四实验学校的空缺学位,不得择校。
对以上四类情况,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家长提供的证件、信息不实或无法辨认的,核查组入户实地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跨县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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