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重申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确权登记
小产权房“转正”?
各地可采取积极灵活的方式,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属调查。对权利人因外出等原因无法实地指界的,可采取委托代理人代办、“先承诺、后补签”或网络视频确认等方式进行。
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取合适的地籍测绘技术方法。有条件或靠近城镇的,可采用解析法。不具备条件的,可利用现势性强的国土三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形成的航空或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正射影像图,采用图解法获取界址、面积等信息。对暂不具备解析法和图解法条件的,可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村委会组织人员,利用“国土调查云”软件结合勘丈法进行地籍测绘。
地籍调查成果通过验收后,应及时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地籍数据库进行统一管理,支撑不动产登记及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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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乡村基层组织作用,推动解决宅基地“一户多宅”、缺少权属来源材料、超占面积、权利主体认定等问题,按照房地一体要求,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证书,努力提高登记率。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组织群众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申请登记,实现批量受理、集中办证。
充分发挥乡村基层组织作用,推动解决宅基地“一户多宅”、缺少权属来源材料、超占面积、权利主体认定等问题,按照房地一体要求,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证书,努力提高登记率。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组织群众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申请登记,实现批量受理、集中办证。
对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没有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材料的,地方已出台相关规定,按其规定办理。未出台相关规定,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出具规划意见后办理登记。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外且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在办理登记时可不提交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建设的,由村委会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按照审核结果办理登记。
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我们一直强调小产权有风险,实在不是投资的好标的,可即使如此,依旧有人问,有人买,还有人投资,明明不合法,为何屡禁而不止,一是价格真的足够便宜,二是确实存在50%的投资暴击机会。资本是嗜血且逐利的,而普通购房者又往往却被价格和感性所束缚:我虽知它随时可变一堆颓门败瓦,却依旧庆幸它给我一个遮风挡雨的家。
但一纸政策后,已经确定把小产权房转正按在地上摩擦,无法合法化后,面对城市里巨量的存量小产权房,到底该如何处置?
不对小产权进行合法化登记,是保障大产权购房者的公平性。
但小产权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如果以极端方式取缔,带来的又将是巨大的波动和资源浪费,还极有可能发生更多民生问题,所以当前政策下,小产权该何去何从?
根据早期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底,小产权房总面积高达73亿平方米,占全国住房面积的20%以上,基本是越发达城市,房价越高,小产权的量也越大。
深圳小产权房占全市住房总套数的56%,约一半深圳人居住其中,据相关部门公布数据,截至2018年12月,深圳违法建筑总量达到37.94万栋,建筑面积高达4.05亿平方米,是深圳市总建筑面积的49.27%,占深圳市总建设量的半壁江山。
以此面积比例计算,深圳1400万常住人口中,至少有700万人居住在“小产权房”中。
一旦决定对小产权下手,震动堪比地震,所以动小产权肯定也得稳步推进,但绝不可能是维持现状,因为城市发展需要土地空间,社会进步也需要产权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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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未来小产权可能面临几个方向性调整
1、从源头上禁止新建,正在建设中的小产权房,查明土地性质后,在违法用地上(如耕地上建设的)应该立刻拆除,这个动作,深圳、广州、东莞已经在加快清查力度。
2、已经进入市场的小产权房,在经过法律确权和安全整治之后,可以由国家回购或者以长租的方式,纳入保障性住房中,减轻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的压力,同时减少小产权买卖。
3、冷处理,让时间去淘汰。小产权房牵扯的利益太多,已经进入市场交易的存量房也非常多,不管怎么整,都无法做到绝对合理,还可能因此引发一系列民生问题,最好的处理就是维持现状,禁止交易,禁止贷款,禁止抵押,没有户口,没有学区,让小产权除了住之后一点功能都没有。
一线城市房价之所以那么高,就在于房子绑定的社会资源太多,尤其是教育资源,如果小产权只有住而没有其他附属功能,而转正暴击之路遥遥无期之后,基本也就失去了购买的价值,没有买卖才没有杀戮,没有购买人群,小产权只能慢慢走向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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