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所需材料
请2011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清溪镇户籍儿童准备好以下材料,于5月15曰~5月19日到学区内公办小学报名:
1.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
2.《幼儿园就读证明》;
3.《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到厦坭健康大楼办理);
4.积分入户、人才入户和购房入户的还需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社保清单”的原件与复印件。
楼盘学区划分表
说明:购房入户的按入户楼盘所属学区来划分:
村(居)委会学区划分表
1.学生父母在本镇有住宅房的,按房产所属学区来划分;
2.学生父母在本镇无住宅房的,按申请人父或母工作单位(以社保为准)所属村委会来划分。
跨区入学申请办法
1.提交材料清单:
(1)《清溪镇户籍儿童跨区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2)学生的户口本及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
(3)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产权属于学生父或母,并位于所申请学区的住宅房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递交材料地点:清溪宣教办308室(清溪镇政府大楼三楼)
咨询电话
清溪宣教办87738904
清溪中心小学87321962
清溪第一小学87368312
清溪第二小学82066319
清溪第三小学82068933
1.特殊人群包括以下类别:
(1)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是本镇户籍,一直在我镇工作和生活的非本镇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是本镇户籍,一直在我镇工作和生活的未入户儿童;
(3)在我镇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非本镇户籍的在编在职人员的子女;
(4)祖籍是清溪,移民香港、澳门,一直在我镇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同胞子女;
(5)本市外镇户籍,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我镇工作和生活或在我镇持有住宅房的儿童。
2.说明:
类别(3)、(4)、(5)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酌情安排。
3.提交材料清单:
(1)《清溪镇特殊人群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申请表》;
(2)学生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
(3)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另外,类别2、4还需提供《村(居)委会证明》,需有村(居)委会主任签名;类别3、5中未在我镇购房的还需提供在清溪购买的《社保清单》(即:家长就业证明);类别5中已在我镇购房的还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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