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细节(房屋买卖签合同,注意这30个要点才不吃亏!)

 

签定盲点条文需特别注意

1、看与否有预购许可

只须要到房地产管理工作职能部门查证预购许可真伪方可,无预购许可对内产品销售的,买回时都有安全可靠隐患,存不安全可靠不利因素。

2、看合约中的农地物理性质

3、看清房屋商业用途

那时很多对内产品销售的房屋尽管和写字楼那样,但商业用途为公寓楼。

4、物业管理工作也难以忽略

5、停车场和地窖或是阳台的签定合约

6、占地面积的签定合约

这是现阶段纷争最少的情形,主要就是我们都指出签定合约后,占地面积差别少于3%的,能不必订阅,前述这是严重错误的。

7、银行贷款难题的签定合约

地产商常常应允帮你银行贷款,但合约中地产商又不写确切难以银行贷款能退房,而要签定合约即使购房人信誉度等难题引致难以银行贷款,让购房人纸制还清房款。

8、逾期或是赔偿的难题

9、交房的难题

合约签定合约交房的条件,一定要明确,是经过哪个验收之后,有单体验收、综合验收还是竣工验收备案,还有消防验收等等。

10、小区公共区域和公共部位的签定合约

11、对各类设施的签定合约

12、双方协商解决的内容必须多研究

如果上述内容不明确,则房屋平面图根本起不到准确指示的作用,对地产商来说也没有明确的约束。

14、哪些房地产难以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农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是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农地使用权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15、仅有房产证,但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16、买来的住房占地面积缩水怎么办?

17、地产商逾期交房怎么办?

18、房屋进行买卖合约签定后,因意外事故而使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

19、签定商品房预购合约,应具备哪些条件?

(1)已交付全部农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农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工作职能部门办理预购登记,取得商品房预购许可明。

20、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购许可明,这时其与买受人签定的房屋预购合约与否有效?

23、房屋进行买卖双方签定合约后,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又签定合约并交付使用,买受人能请求确认第二个合约无效吗?

24、房屋交付使用后,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地产商与否承担违约责任?

答:我国《合约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能解除合约。当事人能签定合约一方解除合约的条件。解除合约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有权解除合约。”

27、房屋进行买卖合约签定后,一方以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为由主张合约无效,能否成立?

29、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吗?

30、什么是房屋承租人的优先买回权?

房屋承租人优先买回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在房屋承租的场合,其他承租人没有这一权利;

来源:法商之家法律快车法律顾问工作室 鱼龙聊房屋知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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