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定金是购房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订立合同或者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量金钱来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叫做定金给付方,而接受定金的一边则是叫做定金接受方。那么,买房子付了定金还能够退回吗?
买房子缴纳了定金还可以退吗?
一般来说是可以退回的。不过我们需要注意看合同上面写的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这是因为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二者是有一些差异的。在如果遇到了官司,这两个字的差异就会体现出来了。“定”是决定的意思,而“订”则是预订的意思。签订合法的认购书和交纳一定的认购金其实并不是法律规定要求的必须过程,而是房地产买卖交易的一种习惯性做法,它一般来说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与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要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而在此期限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与他人,如果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
具体需要注意的事项:
在还没有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定金。这又叫做立约定金,是形容为了确保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普遍来说,我们在签下认购书或者意向书的时候习惯约定交付定金来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换句话说,购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买房,那么开发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收了定金但不卖房,要双倍赔偿定金。但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所谓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主要有银行按揭未获批准等第三方原因或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并未在房屋认购书或意向书中约定的情况等等。这里提醒购房者,如果能证明开发商不卖房导致自己的损失大于双倍赔偿的定金,还可以主张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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