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开发商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是不可以销售的。但如果我们买了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可以退房的,那么,还有哪些情况可以选择退房呢?
1、房屋面积出现偏差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当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没有明确约定情况下,而面积误差的绝对值又在3%的范围内,开发商应退还相应房款。
2、房屋的主体质量不合格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3、房产证不能按期办理
在正常情况下,开发项目履行了合法的开发手续,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从房屋竣工交付之日起一年左右都可办理。但一般开发商都为自己在时间上留有余地,约定两年办理完毕的比较多。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超过约定的时间仍不能办理完毕或根本就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或者合同中没有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日期,从入住之日起超过九十日,再经过一年的时间仍不能办理完毕房产证的,那么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
5、延期交房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按时交房,经购房者催告后仍然没能在合理的期限内交付,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6、购房者未能办理银行贷款
因为现在买房大多数依赖贷款,如果因为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贷款没有成功办理的情况,买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申请退房的。
7、擅自更改房屋规划设计
如果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在未经允许和告知的情况下,擅自修改了房屋结构或者房屋的用途等行为,可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房。
8、一房多卖或者房屋已抵押
有些无良开发商在房屋销售的过程中,出现了一房多卖的现象;或者开发商一方面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一方面还拿出来公开销售,这两种情况一旦发现都是可以要求退房的。
当然,不到万不得已,购房者是不会做出退房决定的,退房就否定了之前所做的全部工作,毕竟这不是一件小商品,是需要花精力和时间来挑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