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蒲江县的徐青(化名)近日通过微信添加了一位好友,对方称自己是香港人,还愿意花50万为她买房。为了见面,徐青转了18000块手续费,后发现被骗遂报警。记者从成都蒲江县公安局了解到,目前,这起案件正在侦破当中。
3月27日,徐青通过微信添加了一个微信好友,这名微信好友自称名字叫:胡林(化名)。对方称自己是香港人,还发了一张香港居民身份信息给她看,称在上海开了一家物流公司。聊了几天后,胡林告诉徐青,要到蒲江找她玩耍,并要带50万元给她买房子。
4月3日早上,胡林发送了一个定位给徐青,称已下飞机住到了蒲江县鹤山街道的某酒店,还向她发送了一名律师的信息, 让她与这名律师谈有关事情。
徐青给该“律师”通电话后,“律师”告诉她,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才能和胡林见面,并要收取手续费18000元。
为了见到这位愿意给自己“买房”的网友,徐青便到蒲江县一银行,从自己的储蓄卡给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11000元, 当天下午又通过手机微信转账7000元给胡林。
随后,“律师”给徐青打电话称,胡林“买房”的五十万要转到她卡上,需要交公证费四万六千元,徐青称没有钱了之后发现被骗报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民警提醒,网络诈骗其实漏洞百出,要提高警惕才能防范。首先,要绝对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管犯罪分子使用任何花言巧语或恐吓话语,都不要轻易相信,及时挂掉电话,不予回复信息,防止犯罪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实施诈骗。如确有担心可及时向亲友或公安机关咨询。
其次,不因贪图小利而受犯罪分子诱惑。任何情况下,切忌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 款、银行卡、密码等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求助咨询,或向亲戚、朋友、同事核实。
最后,要学习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我资金安全,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尤其是涉及到网银业务的,要格外谨慎 。特别是一些公司财务人员和常有资金往来的人员,在汇款、转账前,需再三核实转账事由,明确对方银行账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