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科远股份: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2018年10月)

 

[公告]科远股份: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2018年10月)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在目前房价高企、信贷收紧的市场环境下,为了减轻员工购房负担,
同时帮助公司更好地留住人才,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购房提供
借款。为规范员工借款购房的申请及审批程序,同时确保不损害公司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借款申请及审批

第三条 拟向公司申请借款的员工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员工须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历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须达三年(含)以上;硕士
研究生学历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须达两年(含)以上;博士研究生学历员
工在公司工作时间须达一年(含)以上。


(2)员工须为进入公司人才培养计划的高潜质人员或为部门核心骨干
人员。


此外,公司特别引进的高端人才以及公司认为对于公司有特殊贡献的
的员工不受上述条件约束。


2、员工借款须用于其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
下所有的首套房产的购置或房贷偿还。


3、员工申请借款,应取得公司其他员工对该笔借款的担保;同一担保
人不得同时为三人及以上员工的购房借款行为进行担保;此外,申请借款
的员工,不得成为本计划中其他借款申请人的担保人。



4、员工取得借款时,应当签署借款合同,并承诺向公司履行自合同签
署之日起满五年的服务期;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不得参与本次借款购房
专项计划。


6、员工只能取得一次借款,如夫妻双方均为公司在职员工的双职工家
庭购房或公司员工合购住房,均只能由一人申请取得借款。


第四条 借款总额及员工限额

公司本次推行的员工借款购房专项计划,将作为公司一项中长期计划
运行;本计划借款总额为2000万元,该额度使用后所产生的回款及尚未使
用额度将循环用于支持公司员工购房。


每位员工具体获得的借款额度为1030万元,依据员工的偿债能力、学
历、工作年限、历年业绩考核结果等实际情况,由个人申请、公司人力资
源部审定、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的方式确定实际借款额度。公司特别引进
的高端人才,借款额度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深圳小产权,借款限额不得超过计划总
额的5%。


为做好借款额度的统筹和规划,借款额度将在各业务方向上进行分配,
由各业务方向负责人统一协调,并视员工购房的轻重缓急予以审批。


第五条 申请流程及借款发放

1、申请员工如实填写《员工购房借款申请表》提交部门经理、分管领
导审批;

2、申请人将经分管领导审批的《员工购房借款申请表》提交公司人力
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结合申请人申请额度、薪酬水平及业绩考核情况等
出具初审意见;

3、人力资源部将出具初审意见的《员工购房借款申请表》报公司董事
长或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公司与员工(借款人)、担保人签署《借款担保合
同》事宜;

4、人力资源部将经审批通过的《员工购房借款申请表》、《借款担保合
同》,会同申请人提交的购房意向书或银行贷款合同等材料报公司财务部,
并由财务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贷款;


5、员工应在财务部支付款项后的一个月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购房
合同的正本备核、复印件备存。


第三章 借款期限及还款约定

第六条 公司提供的购房借款,期限为不超过10年,自财务支付款项
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深圳小产权房能买吗,员工的购房借款免息。


第七条 还款方式

申请人应在借款期内,分年度按约定的比例进行还款。各年度还款分
为两部分进行偿还,本年度还款额的80%通过在员工工资中按月扣除的方
式偿还,剩余20%的借款由员工在还款年度结束后的20日内,自行筹款直
接交由公司财务部。


逾期未还款的,按照应还款金额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付息,由公司
财务部直接在其下一个月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 离职违约责任

若员工在承诺的服务期满前离职或因违反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被辞退,
离职结算时,对于应付工资、奖金、报销费用等一切应得利益应优先偿还
借款;剩余未还清的借款,须于离职后10天内全部还清。此外,借款人还
需补缴所借款项的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借款额度×实际占用时间×利
率(借款发放时所执行的同期商业贷款利率)。


借款还清后,公司人力资源部方可为其办理离职相关的证明文件。


三个月内未还清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的,公司有权向担保人主张权利。


第九条 公司在以下情况下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
日期及时归还借款:

1、员工获得借款后的一个月内未成功购房或未偿还房贷的,员工应主
动退还借款;

2、借款发放后,员工被发现在申请借款过程中虚假陈述或在借款过程
中伪造材料;

3、员工擅自变更借款用途;

4、公司认为其他需要提前收回借款的情形。


上述各项情形中,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主观恶意程度,给予借款金额


一定比例的罚款。


第十条 个人所得税

根据相关税务法规规定,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员工应自行承担因该借款所产生的个人所得
税,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将按照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核定的贷款利
息计算,并将由员工所在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生效,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为借款资金的管理部门。




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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