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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领导页面截图。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三亚8月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子榕)购房入住10多年不仅办不了房产证,还面临着被清退搬离家园的可能。近日,有网友在南海网“问政海南·找领导”栏目上反映,他们所购买居住的三亚泰林公寓目前困境重重——自2003年左右购房后,开发商就再没正常出现过,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如今,房屋年久失修无人管理,接手开发商还将业主们告上法庭,要求归还房屋使用权。法院判决,业主败诉,只能腾退搬离公寓。
一手开发商无故失踪 购房十多年无法办证
泰林公寓外观。 南海网记者 刘子榕 摄
泰林公寓位于三亚市迎宾路147号,,是一栋建于上世纪90年代的7层住宅楼。日前,南海网记者来到泰林公寓看到,米梁色的外墙悬挂着一些旧电线和老旧空调外机,窗户大都紧闭。公寓楼内,墙壁斑驳多处发霉,水泥质地的楼梯和摇摇晃晃的铁质扶手显得破旧不堪。
据了解,海南国华工贸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国华公司”)与海南省三亚市实业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三亚实业公司”)于1993年4月21日签订合同,合作开发月川路旁D型两栋(七层)7607平方米及C型一栋(十二层)9564平方米住宅楼,同年5月12日又以类似条件签订B栋工程,并综合命名为“泰林公寓”。
泰林公寓某单元一楼楼梯口。 南海网记者 刘子榕 摄
2000年,该项目因资金问题被三亚市政府列入半拉子工程并限期重新开工,国华公司遂与山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公司(以下简称“三建海南公司”)合作,继续开发泰林公寓项目,并在三亚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进行优惠价销售。
“当时泰林公寓一楼售楼处,悬挂招牌敲锣打鼓,看起来很是热闹和正规”,当时看中了三亚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实惠的房价,来自东北的李女士决定在此定居。 2003年6月16日,她在泰林公寓购买了一套房。据她回忆,当时泰林公寓的位置在三亚算是偏僻,但售价实惠,只要800元/平方米,她很动心。
泰林公寓楼梯。 南海网记者 刘子榕 摄
业主们向南海网记者介绍,泰林公寓2001年开始销售,两年间,陆陆续续有70余户业主在这里买了房。他们与开发商三建海南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上写明,房屋交付使用时,业主向开发商交付总购房款的百分之五十,余下的百分之五十将在办理好房产证后付清,交房日期为2002年12月31日。
收房并正式入住后,业主们开始了在泰林公寓十余年的稳定生活。但是,由于开发商无故失踪,业主迟迟无法办理房产证,这成了他们的心结。
权益纷争 公寓所有权多次转让
业主与开放商签订的购房合同。 南海网记者 刘子榕 摄
使用十多年后,泰林公寓逐渐老化,楼顶开裂、管道漏水、房屋漏雨,“刮风下雨时,房屋漏雨就成了家常便饭,每次都要准备好几个盆来接雨水,住得很不踏实。”李女士担忧不已。业主梁先生说,他们也多方寻找开发商,想了解为何迟迟不能办理房产证,但实在找不到,而且流程复杂,耗费了太多精力物力,就耽搁了下来了。
但让业主们意想不到的是,他们面临的不仅是房屋老化,无法办证的问题,他们还有可能被清退搬离住了十多年的家园。
据了解,2000年左右泰林公寓项目开发结束后,因利益分配问题,三建海南公司将国华公司及其下属的三亚泰林实业公司(简称泰林公司)、三亚实业公司诉至法院。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确定泰林公寓前楼部分房产被作为抵押,偿还三建海南公司的投资款。2002年1月,因国华公司不能清偿银行贷款,海口中院查封了泰林公寓部分房产,后将该债权转让给海南昌茂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昌茂公司)。
据了解,在该查封房产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三建海南公司明知自己对涉案房屋没有所有权,还与泰林公寓业主群体签订购房合同,将涉案房屋出售给70余户业主,其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2011年9月6日,海南金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河公司)与国华公司、昌茂公司三方签订《转让协议书》,国华公司将其与三亚实业公司签订的《联合开发月川片区工程合同》项目整体转让给金河公司,昌茂公司申请法院解封了泰林公寓项目,亦将权益转让给金河公司。
据业主郑女士提供的法院判决书显示,2017年1月,金河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三亚中院确认三方协议有效,金河公司据此取得泰林公寓项目权益所有权。
自此,在业主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泰林公寓项目的权益所有权进行了几番转移,这是业主们一直未能合法取得房产证的重要原因。
接手开发商起诉业主 要求腾退返还房屋
南海网记者日前在泰林公寓走访时也发现,B单元门前张贴着一张来自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的公告,落款日期为2019年7月18日。公告称,被执行人业主蒋女士应将房屋腾退并返还给金河公司,若被执行人未予履行,将对该房屋进行强制清场。 南海网记者 刘子榕 摄
之后发生的事情,更是让业主惊愕不已。2017年,金河公司将部分业主告上法庭,要求业主腾退泰林公寓的房屋,并返还给金河公司。
2017年,业主郑女士成为被告之一。 据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琼0271民初6487号显示,法院审理认为,业主郑女士2003年的购房行为不构成善意取得,也未取得涉案房屋的合法权益,其占有涉案房屋无法律依据,认定金河公司取得涉案房产权益合法有效。
对此,业主们开始四处奔波,希望能维护自己的权益。2018年2月13日,他们收到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出回复。回复称,经核实,泰林公寓项目土地登记在三亚市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未办理销售许可证,项目土地存在司法纠纷,建议业主尽快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南海网记者日前在泰林公寓走访时也发现,B单元门前张贴着一张来自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的公告,落款日期为2019年7月18日。公告称,被执行人业主蒋女士应将房屋腾退并返还给金河公司,若被执行人未予履行,将对该房屋进行强制清场。
7月25日上午,十余名身穿制服的法院工作人员来到泰林公寓,对业主郑女士的房屋进行强制清场。此前,业主蒋女士已与金河公司达成和解,获得部分赔偿。 业主供图
2019年7月25日上午,南海网记者收到一名业主发来的短信。短信中的画面显示,十余名身穿制服的法院工作人员来到泰林公寓,对业主郑女士的房屋进行强制清场。此前,业主蒋女士已与金河公司达成和解,获得部分赔偿。
目前,已被收回房屋的郑女士居住在东北老家的亲戚家中。蒋女士也暂居孩子家里。
泰林公寓数十户业主将何去何从,后续情况南海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