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的房屋被法院拍卖还在住,即墨法院强制腾房

  因未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房屋被法院拍卖,但被执行人拒不迁出。5月16日,即墨法院对该被执行人拒不搬迁的一处房屋进行腾迁,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

  2016年,青岛某集团鞋业有限公司、单某等与某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并以涉案房屋抵押,后青岛某集团鞋业有限公司及单某等未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该银行诉至即墨法院。经即墨法院依法判决后借款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即墨法院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拍卖,石排,在向单某送达成交裁定和定期迁出通知书后,单某仍拒不迁出,遂进行了本次腾迁行动。

  16日早上6点30分,30余名执行干警全部到位,高埗,7点整正式出发前往被执行房屋所在地。8点30分,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房屋,发现屋中有两位高龄老人居住,屋内物品也均未迁出。执行干警一边安抚老人,一边通知医院派救护车到场,以免老人因情绪激动发生意外。

  由于屋内存留物品较多,在联系被执行人未果的情况下执行干警经与买受人进行协商,实行就地封存的方式,将物品拍照并登记后封存在原地。上午10点,涉案房屋及屋内物品全部查清并张贴封条,两位老人在执行干警的劝说下也自行离开房屋,答应由干警送至亲属家居住,本次执行行动顺利结束,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宋祖锋 通讯员 梁秀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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