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新政解读:贷款上限不变 夫妻最多可贷65万元

华商网讯 ?4月23日,西安市公积金出台新政,消息一出便将风口浪尖的西安楼市及贷款方式推至讨论焦点。针对市民对于新政贷款是否存在上限的疑问,华商网进行了咨询核实。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启动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的通知》中提到,从5月13日起,除了将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外,对公积金贷款额度及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

新政内容显示,公积金贷款额度算法中,借款人与配偶公积金账户之和大于2万元的按以下公式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15倍×缴存时间系数(累计缴存时间≥36个月的,时间系数为1.2;累计缴存时间<36个月的,时间系数为1)

“我和我老公的公积金加起来8万元,按照新政里这个算法我们是不是可以贷款144万?”看到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关于西安公积金的消息后,打算近期买房的吴女士赶紧拿起计算机算了一笔账,心里还在窃喜,虽然首付高了一些,但可以多贷款,这样就可以不用商业贷款,还可以选一个稍大点或者品质高一些的房子。同时,网络上还有一些消息却说新政出台后,能贷到的金额将变少,让吴女士着实摸不清楚状况。

“我仔细学习了公积金新政,里面根本没有贷款上限呀。”吴女士很疑惑,新政里没有明示贷款上限,那是应该参考以前的贷款上限,还是取消了贷款上限?

此前,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示,单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新政沿用这一政策吗?

4月24日,华商网记者拨打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02912329进行咨询。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新政的贷款上限并没有变化,依旧参考以前“单人50万,夫妻65万”的标准。

以吴女士想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价值100万的住房为例,按照5月13日开始施行的新政策,虽然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达到了8万元,贷款总额上限仍是65万元,只是她需要支付的首付款总额至少是35万元。

QQ截图20190424143531.png

图/网络

具体通知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和<全省住建系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预案>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心《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办法》和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实际,从2019年5月13日起,实施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级响应具体措施

1、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

2、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借款人与配偶公积金账户之和大于2万元的按以下公式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15倍×缴存时间系数(累计缴存时间≥36个月的,时间系数为1.2;累计缴存时间<36个月的,时间系数为1)

借款人与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小于2万的:

(1)账户余额合计<5000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5000元≤账户余额合计<1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

(3)1万元≤账户余额合计<2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配偶公积金缴存不正常的,配偶公积金不参与计算。

 3、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5%;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简化省直、长庆油田分中心缴存职工贷款手续

提高办理效率,取消中间环节、减少贷款资料,降低贷款风险。借款人为省直、长庆油田分中心缴存职工的,由所属缴存分中心直接受理其公积金贷款审批。

 三、严格落实贷款资格审查

严格公积金贷款审批制度,加强贷款申请人资格审查,借款人须在申请贷款前12个月按时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以贷促缴,以缴定贷”,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保障基本刚需,确保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本通知于2019年5月13日起实施,已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进行审批,以贷款申请录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时间为准。

在线咨询
联系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