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一批领军人才 住房补贴名单公示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窦延文)记者昨天从市住房保障署获悉,该署完成了2018年第四批次领军人才住房补贴的受理工作,经初步核查,共有391位人才符合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相关名单于3月1日至3月7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公示。

    据悉,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仍在有效期内;2、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3、申请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4、申请人(配偶)已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2015年后新受理的,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5、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

    而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人须符合上述1、2、3项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的条件。2015年后新受理的,申请人还应当符合上述第5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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