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司。
作为今年全国两会重要内容,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即将正式亮相,其中,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虽然在之前的《物权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已经提出过相应文案,但是这次民法典终于一锤定音。
这意味着,广受关注的70年产权续期问题,有定论了。
简单解释一下前面说的政策:
第一:住宅土地使用权满70年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不必担心被收回。
第二: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是否等于“免费续期”?
根据民法典的说法:对于住宅用地,自动续期将是大原则,相关费用有望减免;而非住宅用地,有可能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这方面,并非无迹可寻。
在此之前,有关人士就曾表示,罗湖区小产权房有哪些,住宅70年产权续期,松山湖周边统建楼,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
种种迹象都表明,住宅产权续期,“减免”是关键,免费续期的可能性非常高,未来有望通过新的法律规定加以确认。
从这次民法典的政策来看,这次除了这两个直白的信号之外,还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关于房子的信号。
第一:房地产税即将呼之欲出;
房地产税被定义为财产税,征收的前提条件是私有财产,如果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是 70 年,期满后不能续期,征收房地产税就没有根据。
只有房屋和土地都属于个人财产,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才能收取财产税。
70年产权问题一旦得以解决,影响房地产税的法理问题就不复存在。
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分离,通过“自动续期”暂时得以解决,征收房地产税也就有了合理的基础。
第二:住宅、公寓、商铺、写字楼、小产权之间的差异不只在价格,土地性质不同,未来待遇大相径庭。
根据法律,住宅用地可自动续期,而非住宅用地则依照法律规定处理,目前并无法律规定支持非住宅用地自动续期,这意味着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大概率不在豁免之列。
所谓住宅用地,指的是居住用地,也即商品住宅之下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是70年。
而非住宅用地,主要以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为主,使用权40年、50年不等。
尤其是小产权房,前不久刚明确了不得通过登记备案将小产权房合理化。民法典一出,可以说是小产权房大概率凉了。
所以未来我们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是什么房都值得买(300785,股吧),一定要注意土地性质,别为未来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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