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2018年房地产新政

2017被称为房地产史上的最严调控年,如今2018年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半,很多人口中的调控放松并没有实现,反而更加严厉,就兰州来说,在过去的几年间同国内大部分地区一样,经历了房价的飞涨,如今在政策高压之下市场逐渐回归冷静,为了避免调控后新一轮的反弹,2018年兰州也出台了相应措施,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兰州2018年房地产新政都有什么。

兰州2018年房地产新政

针对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具体情况,兰州取消了对部分区域的限购政策。当前兰州市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区域性限购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取消了西固区、九州开发区、高坪偏远区域的住房限购政策。七里河区、 城关区、安宁区范围内(含高新区、经济区)的住房继续实行非兰户籍家庭最多可购买一套、兰州户籍家庭最多可购买两套的限购政策,但不再提供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

虽然兰州开放了部分限购措施,但这并不意味着房产调控的放松,相反从其他方面来看,调控反而升级了。兰州市进一步强化了价格备案制度,价格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其价格监督指导作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时,必须要合理确定申报的销售价格,同时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的明码标价的制度,且在实际销售中的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房产部门对于拒不接受价格备案的房产开发企业,可暂停其网签备案资格。

除此之外,兰州市还对以下地区的住房实施限售政策,包括:七里河区、对城关区、安宁区、西固区范围内(含高新区、经济区、九州开发区)。自政策公布之日起凡在上述区域内购买住房的个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三年后才可上市交易,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发放证书时需要在上注明相关字样。对于通过司法裁决、拍卖、继承、离婚析产、拆迁还建等方式获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则不受此项措施限制。

综上所述,在当前高压调控之下,兰州虽然针对部分偏远地区开放了限购政策,但在城市核心区域的调控非但没有放松,反而层层加码,有效遏制了投机炒房行为的滋生,同时在保护刚需方面也做了更为细致的工作,充分体现了当前我国房地产政策的差异化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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