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应该随工资变化吗?南昌相关问题南昌

根据规定,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住房公积金的征收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如遇下一年7月1日至6月30日转岗,影响工资变动的,将在下一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再次调整。因此,在住房公积金归集年度,职工工作调动,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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