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办理综合验收手续 将要求业主接收房屋 不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应该怎么做?日照相关问题日照

根据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约定,经验收测试、综合验收测试、分期验收测试合格后,方可交付商品房。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商品房达到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未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文件不齐全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并由出卖人承担迟延交付房屋的责任。双方发生争议诉讼的,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争议处理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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