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危旧房改造

浙江省是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之一,虽然全省的人均收入比较高,但在浙江农村仍然有部分困难家庭居住在危旧房屋中,基本的生活需要尚未得到满足,针对这种情况,浙江省出台了一系列危旧房改造政策,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

浙江省农村危旧房改造

为了加快旧房治理改造步伐,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浙江省实施了一系列的旧房改造政策。依据“政府指导、业主负责、属地管理、分类实施”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开展住宅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努力推进危房拆除攻坚,全面完成D级危房的拆除和其它危房的治理改造,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浙江省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房屋开展地毯式排摸,对于排查出来的危房实行“一户一档”登记造册,录入县危旧房治理改造数据库。对于被鉴定为D级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依法对危房采取限期搬离和腾空措施,对于房屋本身及周边区域实行应急处置,实行隔离管理。被鉴定为D级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一定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使用并在限期内实施拆除。对于具备修缮条件的C级危房才及其它的局部危房,要按照相关规定条件和程序简化审批流程,通过修缮、加固等措施尽快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拆除危房后,对于符合安置条件的农户要分期分批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鼓励利用存量土地进行有效安置,尽量不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当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分类安置工作。依据民政部门对农户困难程度的核定,危房改造可以享受一定的补贴:.低保、五保、修缮补助8000元/户,置换补助2000元/户,新建补助160元/平方米;其他贫困家庭修缮补助4000元/户,置换补助1000元/户,新建补助80元/平方米。

通过旧房改造政策,有助于广大农村贫困家庭改善住房条件,提升生活水平,特别是一些居住在危房中且经济收入低下的家庭,在改造完成后国家给予适当的资金补贴,不仅提高了住房品质,还减轻了农户改造旧房的经济负担,这也是我国精准扶贫政策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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