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屋营业税相关政策有哪些呢?我们国家关于自建房屋的自用的相关税费的规定有这些。第一,自建房屋的自用的免征建筑业的营业税,第二,自建房屋的自用的免征不动产营业税,第三,如果是自建房屋自用的,那么必须要缴纳相关的土地使用税,第四,如果是自建房屋自用的,那么必须要缴纳房产税;第五,自建房屋销售的,必须要缴纳两道税。接下来就跟着小编来看一看自建房屋营业税相关政策的内容。
自建房屋营业税相关政策
自建房屋营业税相关政策有哪些内容呢?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的第四条还有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或者是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的销售,其相关的自建行为都可以视同提供应税劳务。因此,公司可以将该厂房进行对外销售,也应该要按照“建筑业”的税目依3%的税率缴纳相关的营业税。同时还需要对自建行为的计税依据,应当要根据一些同类工程的价格来确定。如果说没有同类工程价格的,可以按照下列的公式核定好计税的价格:计税的价格=工程的成本×(1+成本的利润率)/(1营业税的税率)。
同时,一些销售自用建筑物的行为也是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不动产”应税的行为,那么也应该要依5%的税率缴纳相关的“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计税依据如果为出售厂房向对方收取的全部的价款还有价外的费用。上述的两次缴纳的营业税,还应该要附征城建税还有教育费的附加。如果是自建房屋用于出租的,那么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还有《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应该要有偿提供应税的劳务、 有偿转让无形的资产或者是有偿转让一些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的单位还有个人,都应该为营业税的纳税的义务人;单位或者是个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相关的自建行为都可以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公司的自建建筑物出租,那么也既不属于有偿提供的应税劳务的行为,又不属于相关的视同,那么提供应 税劳务的行为,因此,也是不需要缴纳“建筑业”的营业税。但是,对一些沿街楼房出租的收取租金,也是属于税法规定的营业税应税的行为,应该要按照“服务业———租赁业”缴纳相关的一定的营业税。
自建房屋营业税注意事项
自建房屋营业税注意事项又有哪些呢?根据国家的规定,开发企业可以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的资产或者是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还有奖励、对外进行投资、分配给股东或者是投资人、抵偿相关的债务、换取其他的企事业单位还有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都是可以视同销售的,对于开发产品的所有权或者是使用权转移,或者是对于实际的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者是利润)的实现。同时,相关的文件还明确地指出了其适用的范围:一般是适用于各种经济性质的内资房地产的开发企业,以及一些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其他的内资企业。相关公司开发的沿街楼房也都已经转作了固定的资产,都应该要视同销售行为,计算缴纳企业的所得税,最后还需要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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