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房屋占地面积相关政策有哪些呢?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农村征地的补偿标准是非常重要的,都是以地方的规定来执行的。那么征地房屋占地面积相关政策是什么呢?小编也整理了相关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接下来就跟着小编来看一看相关的内容。
征地房屋占地面积相关政策
那么,征地房屋占地面积相关政策又有哪些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的第二十二条,如果是国家的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该要支付一定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还有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等。如果说是征用耕地、蔬菜地,那么根据国家规定的相关的价格政策,应该要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进行计算。如果是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以及果园、竹园、林地等相关的土地,那么也要按该土地的年产值的五倍进行计算。
如果是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还有苇塘和其他的有收益的非耕地,那么要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进行计算。同时,如果是征用宅基地的话,应该要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来计算;房屋也是可以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来的宅基地也就不再给予补偿了。如果是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的话,一般是不予补偿的。青苗还有附着物的补偿费也是非常关键的,像青苗补偿费的话,一般是按一季的农作物的产值来计算的;能收获的话,是不予补偿的。像多年的生经济林木,也是可以移植的,一般也是由建设单位付给相关的移植费;如果说不能移植的话,应该要由用地的单位给予合理的补偿或者是作价收购。像房屋的拆迁,一般是按房屋的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一定的合理补偿。同时,还有一些违章的建筑物还有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以及突击抢建的建筑物,都是不予补偿的。如果说是农田的水利工程还有机电的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以及养殖场和电力、广播或者是通讯设施等相关的附着物,也要按照实际的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者是补偿费。
征地房屋占地面积相关政策需要注意什么
征地房屋占地面积相关政策需要注意什么呢?如果说是征地前的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那么相关的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也就是耕地的被征用问题。如果说是前三年的话,一般是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的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话,相关的被征地单位,征用的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也是以年产值的四倍来计算的。同时,还需要按照本条规定来支付相关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如果说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的话,那么经省人民政府的批准,也是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的,但是相关的土地补偿费还有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也是不可以超过土地的,一般是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左右。同时,国家的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还有安置补助费,除了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还有青苗的补偿费付给本人以外,其他的费用都是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和有关乡的(镇)村来商定处理的,也是用于组织被征地的单位发展生产已经安排多余的劳动力就业以及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的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以挪用或者是占用。征地房屋占地面积相关政策的内容就是这些,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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