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想过,虽然你的房子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但是如果50年后它变得危险的话?怎么办?全国人大代表、省住房厅厅长周岚介绍,这两项建议都涉及到北京的“住宅设计生活”。正如你买东西要有保质期,目前住宅的保质寿命只有50年,”周岚建议,住宅设计年限从50年到70年,“保质期”与“保有期”相一致。
周岚说,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中国每年的建设量达到20亿~ 30亿平方米之巨,建成了一大批重点工程和标志性建筑,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虽然一部分项目获得了鲁班奖、国家级奖等奖项,但许多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不高,部分工程质量问题依然存在,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另一个让人深思的问题是,住房已成为许多家庭的最大资产。然而,目前在中国居住建筑的设计寿命为50年,而住宅用地的转移时间是70年。两者之间的不一致必然导致社会混乱。虽然不是说房子的设计使用年限到了不能住,但也经过一系列的鉴定,也面临着成为危房的可能。
建议一 居民住宅“保质期”从50年提高至70年
国家明确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住房作为许多居民家庭最重要的资产,老百姓对其自然有保值增值的要求。而且,建筑寿命的科学确定,需要用更加环保生态的全生命周期来衡量,不能期待50年后那些住宅就成为“建筑垃圾”。这就好比“保质期”,当然是保质期更长,对老百姓更有利。周岚建议,尽快修订建筑设计使用年限标准,将住宅设计使用年限标准从50年提高到70年,与土地出让年限相一致,使住宅的主人能够获得“相同年限的房地权益”。
建议二 公共建筑要打造“百年精品工程”
放眼全国,目前只有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绝大多数的普通房屋和构筑物为50年。周岚认为,公共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都应当提高到100年,满足塑造百年精品建筑的需要。在修订建筑设计使用年限标准时,可同步提高建筑工程造价定额标准,将推进绿色施工、建筑产业现代化、减少工地扬尘等要求一并纳入,通过提升建设质量延长住宅使用寿命,同时有利建设产业转型升级。
设计使用年限是一段选定的建筑设计,在规定的期限内,建筑只是一个正常的维修无大修可以作为预期,完成预定的功能,即建筑设计、施工,在正常使用和维修服务的生活下,如果达不到这个时间就是在设计,建设非正常情况下,某个环节的使用与维护。设计基准期是用来确定变化和时间依赖的材料特性等的时间参数,通常用于50年。
本文地址:https://www.fang85.com/fangchanchangshi/82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