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验房收房标准

现在买房的需求是越来越多,而目前购买了房的人,大多在验房收房遇到不少问题。对此,建设部针对验房收房专门做了有关规定,那么建设部验房收房标准程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与您一起分享下建设部验房收房标准程序的各项细则。

房产

建设部公布验房收房标准程序总则:

1、房屋全部或部分购买房屋,如不符合采购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再次检查并作说明。

2、在房屋质量检查方面,开发商拥有由监视、保险时间、密封件等所签发的施工质量工程质量证书,如项目名称是否清晰、协调;其次,观察房子的外墙,地面是否不同。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开发商(卖方)报告。

3、修和设备应该仔细计算。根据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协议、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提供买方装饰和设备清单,买家可以通过清单统计内容,检查是否完整,完整程度和使用它的状态,如果有任何差异或缺陷,必须需要维修,或尽快。

4、查公共设备。检查电梯、消防设备、燃气、暖气、住宅环境、停车场、电视接收系统、安全系统等。

5。检查房屋结构和区域。新屋验收的最终结果是与开发商签订“住房检验”(或“财产交付核查单”)的证书。在这张记录表上,检查应该一个一个地记录,不能确认的项目将不会被记录或写为“不清楚”或“未决定”。如果发现了问题,就将其记录下来,并要求开发人员处理它。房子的检查记录对你自己和你家里的照片都很好。一些购房者总是使用口头沟通,这是被动的。有些人习惯了与电话联系,这对于开发商来说是不可取的,尤其是一些关键环节。

建设部公布验房、收房标准程序(细节):

规则:对隐蔽的项目进行检查

一、合同

(1)开发人员应出具完整、合法的《住宅质量保证证书》、《住宅说明书》、《竣工验收记录表》。这些文件应该是原创的,而不是复制的。

(2)检查已交付给贵方商品房的商品房是否与原设计具有相同的结构。

(三)房屋面积是否由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以及合同的面积是否有差异。

(4)通过商品房建设完成的北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验收记录,可以表明该建筑已被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完成验收记录表格上的每项必须上报主管部门备案。您不仅可以查看开发人员在检查您的房间时是否有这种“记录形式”,还可以仔细检查是否记录了所有项目,比如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表有一个严格的限制房地产开发商,只要项目报主管部门备案,开发人员必须负责建立一个一生中,不可能的,如果开发人员的指责,可以追求其责任。

(5)检查表中应详细列明问题,如属未收纳的建筑物,应注明未能收集房屋的原因,并要求发包人签字盖章。注:要求开发商出具住宅质量证明、家庭使用说明书、保修卡和户部手册,以便今后维修质量问题。

二、户内

包括:(1) 门窗(2) 地面(3) 墙身、顶棚、楼板(4) 水(5) 电(6) 暖气(7) 卫生间(8洗衣间(9) 水表(10) 电表(11) 电话线(12) 电视天线(13) 室内污染(14) 楼宇对讲(15) 层高(16) 地漏(17) 隐密性及隔音效果如何(18) 日照是否达到国家规定(19) 通风是否达到国家规定(20) 天然气表以及管道(21) 窗磁、门磁系统

三、收房签字时的注意事项

2. 一定要加上如下几句(关于变更设计保留权利): “若房屋有变更设计,且并未明确告知并得到本人书面确认,本人将保留退房或索赔的权利,按未完销售房论处;由此而导致本人的损失(包括装修),本人有权提出进一步赔偿的要求。”

上文就是建设部验房收房标准的有关细则,希望广大的购房人士们仔细了解一下,这对于我们今后购房时能产生很大的作用,避免一些黑心开放商钻法律的空子来损害我们的合法利益,那样我们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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