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屋买卖会出现哪些可能的纠纷?(关于小产权房买卖纠纷的法律法规)

  商品房房价飞速上涨的同时,小产权房也逐渐在房产市场站稳了脚。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是每个努力工作挣钱的人的心愿,但现如今,房地产市场的情形越来越不规范,越来越复杂,直接导致了购房过程中大大小小的房产纠纷类问题越来越频繁地出现。那么,小产权房屋买卖过程中会出现哪些纠纷呢?

  首先,是在购买小产权房屋是最常见的问题-定金纠纷。小产权房屋定金纠纷是房产纠纷中的一个很常见的种类。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含有一种保证金的性质。不同于订金,定金是不能退的,所以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定金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约定要全面,特别是对定金退回的适用情况进行明确的说明,如果购房者不履行债务,也就没有权利要求售房者返还定金,而如果售房者不履行债务,则需要向购房者返还双倍定金。如果只是做出口头的约定,并没有签订任何书面的协议,那么这个约定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没有法律的保护。

  其次,就是小产权房一房二卖的问题。小产权房经常会出现一房二卖的纠纷,通俗来讲,一房二卖就是指售房者先后将同样的房子卖给了两个人。因为小产权房不同于商品房,并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所以,我们在购房时,产权问题要格外重视。第一点要保证定金是交给了售房者;然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查看售房者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情况,并且最好将房屋所有权证书提存,查看清房屋的所有权情况,才能够有效的避免一房二卖;第三点,房子交易的款项不要一次性付清,按照章程走,以防人财两空。当然,网签也要及时,不少购房者可能在前面的几项都没有问题,却在最后一步落入了陷阱。

  最后,在购房合同签订完之后,很可能还会出现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为购房者带来了一系列的纠纷。所以,我们在购房之前,一定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和调查,明确是否存在承租人,如果有,

应当要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而非口头承诺。

  小产权房因为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在产权问题上更要慎重,对可能存在的纠纷提前做好应对措施。最重要的是,不论再购房过程中出现额外或是应有的承诺,都不要只做口头约定,一定要签订

合同,要正确认定合同效力,这样,才能够保证在对方违约反悔时,受到法律得保护,切实维护自身利益。

  小产权房虽然某种程度上并不是合法存在的,价格也很低廉,但也因此,购房章程更要严格要求,每一步流程也都要认真谨慎地完成,这样,才能够大大降低小产权房的购房风险,减少以后可能会面临的房屋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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