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瑞阁项目位于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金兰西路129号,荟骏阁项目位于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溪北街216号,总占地面积约111.3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8307.75㎡,容积率1.8,绿地率30%。本批次租售房源共计989套,2梯4户约112㎡户型256套(三室两厅两卫),2梯4户约106㎡户型2套(三室两厅两卫),2梯4户约123㎡户型4套(三室两厅两卫),2梯4户约129㎡户型253套(四室两厅两卫),2梯2户约123㎡户型34套(四室两厅两卫),2梯2户约143㎡户型286套(四室两厅两卫),2梯2户约145㎡户型2套(四室两厅两卫),2梯2户约154㎡户型138套(四室两厅三卫),2梯2户约135㎡户型6套(四室两厅三卫),2梯2户约160㎡户型8套(四室两厅三卫)。交房时间预计为2023年5月3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交付标准为成品房交付。
荟瑞阁、荟骏阁人才公寓销售清水均价为13000元/㎡、装修价格为2100元/㎡。租金价格在项目达到入住条件时,由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1、登记对象
2022年10月25日(含10月25日)前取得成都市新都区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符合人才安居条件,尚未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资格申请(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网址:
http://cdzj.chengdu.gov.cn/cdzj/rcaj/RCAJ.shtml)。
2、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25日。
按照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人才安居资格初审通过后,相关资格信息须通过人才安居服务网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终确认人才安居资格。为确保符合条件的人才在2022年10月25日(含10月25日)前取得资格,请务必于2022年10月11日(24:00时)前,通过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务网提交安居资格申请,并按照要求正确上传相关人才资格证明材料。2022年10月11日(24:00时)后申请新都区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无法在荟瑞阁、荟骏阁才公寓项目租售登记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新都区人才安居资格,报名租购荟瑞阁、荟骏阁人才公寓。
3、登记流程
(1)报名登记。符合登记报名条件的人才,如有租售意愿,应先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荟瑞阁、荟骏阁项目租售登记报名(人才安居服务网租售登记报名网址:https://zw.cdzjryb.com/lottery/talents/accept/talentsProjectList)。
(2)预约看房。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避免人员密集增加传播风险,由成都人居香城置业有限公司根据人才在人才安居服务网租售登记的报名情况,于2022年10月25日前,分批次电话通知预约看房。
(3)提交资料。人才按照预约时间,携人才安居资格证明相关材料(详见附件《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至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溪正街166号、167号长岛荟城项目现场看房,在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木溪正街166号、167号长岛荟城销售中心现场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并初步选择意向安居方式。
(4)资格复核。登记报名截止后,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在3天内,完成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复核,之后由成都人居香城置业有限公司将复核结果、选房顺序、选房时间和选房规则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
(一)选房。计划2022年11月1日前,由成都人居香城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公示的选房顺序和选房时间,提前3天通知资格复核通过的人才公开选房。选房顺序按照人才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相同类别的人才以取得安居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选房。选房后须签订选房确认单,选房结果实时在项目现场公示,每日选房情况于次日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通过资格复核的人才未按通知时间到场选房的,延至最后批次选房,如仍未按通知时间到场选房,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租售资格。
(二)签订合同。选房结束后,人才最终确定安居方式,与成都人居香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租售意向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一)人才公寓先租后售、共有产权、优惠出售三种安居方式具体情况可通过《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详细了解,《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公示。新都区荟瑞阁、荟骏阁项目具体房源售价和政策优惠,可至项目现场咨询了解,也可向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了解。联系电话为028-89396620,成都人居香城置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8-64750555、028-64753888。
(二)取得新都区人才安居资格,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提交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或登记报名后未选取房源的人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租售资格,人才安居资格依然有效。
(三)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选房、签订合同均需人才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人才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对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住建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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