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小产权房整治(请相互转告)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城市低保、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条件

1、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28227元;

2、申请家庭成员至少1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两年以上且实际居住;

3、申请家庭机动车辆(含能源四轮汽车)购置价格、工商登记注册资金(资本)和各类非住宅类房屋总价值低于100000元;

4、申请家庭在本市城区租住房屋,租房合同需由房管部门备案(有产权房)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所租房屋情况说明(无产权房);

5、按照规定应当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新就业职工家庭申报条件

1、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28227元;

2、申请人具有本市户口或在本市就业且实际居住;2013年以来全日制大学(含专科)毕业或士官转业在本市辖区内就业;

3、申请人在本市城区租住房屋,租房合同需由房管部门备案(有产权房)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所租房屋情况说明(无产权房);

4、按照规定应当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家庭申报条件

1、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28227元;

2、申请人在我市城区工作且实际居住,稳定就业;

3、申请人在本市城区租住房屋,租房合同需由房管部门备案(有产权房)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所租房屋情况说明(无产权房);

4、按照规定应当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2、报名地点:

①城市低保、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向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报名;

②退役军人家庭向临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报名;

③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报名。

联系电话:2437758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文地址:https://www.fang85.com/hot/115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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