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25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也就是说,对于不特定自然人个人信息遭侵害的问题,检察院将出手。
检察机关怎么出手?出手的效果如何?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进行指引。比如,如果有人利用电脑、手机上的摄像头偷窥,或者滥用人脸识别技术采集生物信息,检察院就可以出手打击。
2016年,廖某星编写制成具有破解、侵入监控设备进行偷窥等功能的“天巡”软件,挂在网上供他人下载使用。后经过转卖,这个软件被张某东更名为“拾荒者”,找人加装了收费系统。2018年8月,他组建“云视通有看头交流群”,售卖软件使用卡密,并组建“拾荒者售后”QQ群为卡密购买者提供远程安装、使用指导、软件维护升级等售后服务。
河北保定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赵昊宏介绍:“经鉴定,‘拾荒者’软件具有扫描IP摄像头并利用漏洞获取IP摄像头用户名和密码以及浏览摄像头画面的功能,而张某东制作并交付给他人使用的软件卡密共计235个,他自行使用软件扫描破解IP摄像头、猜解云视通ID共计342个。检察官奔赴22个省份调查取证,最后查实65名侵权人及其侵权事实。检察院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
2020年12月3日,保定市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检察院申请司法鉴定专家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最终,法院支持了全部民事公益诉讼诉求,全部被告均向法院递交了赔礼道歉信,并删除侵权信息、数据,卸载软件。赵昊宏分析:“本案中制作、买卖、使用非法黑客软件的违法者形成了网络偷窥黑产链条,严重侵害公民个人隐私,且侵权行为隐蔽、涉案面广,被侵权人难以发现和维护自身权益。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刑事检察职能和民事公益诉讼职能,在追究部分严重违法主体刑事责任的基础上,对所有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违法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全链条遏制网络偷窥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危险,防止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一步泄露或被非法利用,积极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另一起案例中,广东省惠州市部分房地产售楼处为便于商品房销售及计算销售人员业绩等目的,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采集、使用、储存消费者人脸识别信息,严重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惠州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立案调查。今年3月期间,检察机关分别向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分局、房产管理局等17个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消除隐患、加强监管、规范行业自律,构建长效机制。截至5月,全市共联合排查在售项目651家次,督促涉案售楼处全部按要求彻底整改,删除非法采集信息99726条,向经营者、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和维权引导2000多人次。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分析:“针对房地产销售领域非法采集、使用消费者人脸识别信息的行为,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磋商和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履职,促使行政机关达成一致共识,共同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房地产行业自律自治、消除隐患、加强监管,共同维护消费领域个人信息安全。”
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都不知道个人信息是怎么被泄露的,刚装修完房子就有中介打电话问租不租、卖不卖;刚做完产检就有人推荐奶粉和早教课……有时骚扰电话竟然准确地说出我们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甚至银行卡号、支付宝账号等,今后遇到这样的情况,检察机关也将出手。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某装修公司员工舒某某、胡某某等多人将非法获取的当地10多个小区10万多条业主个人信息非法出售、转让,2020年,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三年至一年有期徒刑。河南省固始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罗明海介绍:“虽然这些刑事被告人被追究了刑责,但是针对信息收集者,也就是涉案的房产买卖、租赁、装修公司未依法履行消费者信息保护法定义务的情形,行政机关未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公益损害的源头性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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