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供应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110套面向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特殊群体家庭进行定向配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对象
2022年8月11日18:00前(含本日)为龙岗区户籍的在册轮候家庭,且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低保、低保边缘、残疾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及计生困难家庭。认租家庭是否具有本次配租对象的资格,以证件颁发单位(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卫生健康局、残联等单位)的核查结果为准。
注:户籍信息以2022年8月11日18:00前属于龙岗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登记为龙岗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为准。
二、房源概况
本次推出中骏蓝湾翠岭花园一期、吉祥里豪庭、金地凯旋广场、大族河山花园一期、公园里花园三期、丹郡花园、东部英郡假日广场、平吉上苑一期、佳兆业君汇公馆、坪达雅园、信义荔山御园、大族云峰花园、风清林苑、信义御珑豪园共14个项目110套住房,具体房源包括:
(一)中骏蓝湾翠岭花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宝龙街道深汕公路与深汕高速交汇处西北侧,共10套,其中单身公寓(建筑面积约38㎡)3套,一房(建筑面积53-55㎡)6套,二房(建筑面积约65㎡)1套。
2.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单身公寓房源,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一房房源,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二房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标准:9.9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3.5元/月/平方米。
(3)专项维修金:0.25元/月/平方米。
(二)吉祥里豪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白灰围路与平安路交汇处西北侧,共2套,均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59㎡。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1.67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9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三)金地凯旋广场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城大道,共10套,均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为58-62㎡。
(1)基准租金:12.48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88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四)大族河山花园一期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塘北路,共6套,其中一房5套(建筑面积约52㎡),二房1套(建筑面积约67㎡)。
2.配租标准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一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6.29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5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五)公园里花园三期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沙路与丹平快速交叉口,共19套,其中单身公寓9套(建筑面积约44㎡),一房10套(建筑面积约44㎡)。
2.配租标准
所有家庭可认租。
(2)物业服务费:3.8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六)丹郡花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沙平南路123号,共2套,其中一房1套(建筑面积约48㎡),二房1套(建筑面积约69㎡)。
2.配租标准
二人家庭可选一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七)东部英郡假日广场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共4套,均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为60㎡。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二房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6.13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6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八)平吉上苑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河路与平吉大道交叉口,共2套,均为二房房型,建筑面积约为64㎡。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供应的二房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1.15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3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九)佳兆业君汇公馆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南社区守珍街、平湖大街、新风南路、平安大道围合区域,供应房源共1套,二房户型,建筑面积约为63㎡。
(1)基准租金:15.82元/平方米/月。
(十)坪达雅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坪地街道福照街,供应房源共5套,其中无障碍住房一房2套(建筑面积约59㎡),二房3套(建筑面积约60㎡);。
2.配租标准
无障碍住房仅面向两人及以上残疾人家庭配租;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次供应的二房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3.47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2.63元/月/平方米。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十一)信义荔山御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罗岗路69号,供应房源共20套,均为一房房型,建筑面积约46㎡-49㎡。
2.配租标准
所有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6.59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4.38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十二)大族云峰花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坂田街道五和社区,供应房源共9套,户型均为二房,建筑面积约64㎡。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25.5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3.98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十三)风清林苑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坂田街道发达路,供应房源共13套,均为二房户型,建筑面积约57㎡—59㎡。
2.配租标准
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次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26.93元/月/平方米。
(十四)信义御珑豪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社区,供应房源共7套,其中小二房房源5套,建筑面积约58㎡;大二房房源2套,建筑面积约60㎡。
2.配租标准
二人家庭可选小二房房源。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32.11元/平方米/月。
注:
1.上述项目暂定2022年10月交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
2.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3.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5.上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且本次供应的部分房源可能存在学位已锁定情况,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选房现场公布房源学位锁定情况仅为初步查询结果,学位实际锁定情况最终以教育部门的意见为准。
6.物业服务费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7.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8.上述项目房源均属腾退房源再次供应。
三、选房排位规则
本次配租选房排位顺序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龙岗户籍在册轮候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龙岗户籍在册轮候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残疾人、计生困难等特殊群体家庭,在户籍轮候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选房完毕后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四、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1.有意向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龙岗户籍在册轮候特殊群体家庭,登录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页面(http://zjj.sz.gov.cn/ztfw/zfbz/),点击页面的“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页面,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非特殊群体的户籍在册轮候家庭不在本次配租范围内,请勿提交认租申请)。
意向小区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
2.网上认租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9:00至2022年8月19日18:00(共5天)。在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3.在册轮候申请人如已取得低保、残疾、抚恤定补优抚、计生困难认定但尚未在轮候信息中进行变更的,应在2022年8月16日前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ztfw/zfbz/)完成在线提交信息变更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信息变更咨询电话:0755-88631666)。
注: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2年8月11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2年8月19日18:00。
4.政策咨询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地址: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10(龙岗区如意路486号);
电话:0755-28589935、0755-28589937;
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83679045。
常见问题详见附件。
(二)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龙岗区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
(三)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初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将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选房排位。选房排位将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四)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由房源运营管理单位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28589851。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六、重要提示
(一)供应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认租申请人密切关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二)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均为学位已锁定房源的,放弃选定则不视为弃选。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申请人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我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六)通告未尽事宜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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