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价值1661万国企房产的高管 外逃5年后自首

(原标题:私分中石油房产股份的高管,外逃5年后自首)

昨天(10月13日),又一名“百名红通人员”投案自首了。

投案自首的人是孔广生,原任胜利油田青岛石油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临沂中孚天然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因为涉嫌贪污罪,2012年逃往香港。

在“百名红通人员”中,他是第46号。政知圈注意到,这位受关注度不高的红通逃犯,早前就曾出现在法院判决书中。

涉“中石油腐败案关键人”案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消息,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广东省追逃办、省检察院扎实工作,孔广生投案自首。目前,全国“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48人。

在网上查询孔广生,除了知道他是“百名红通人员”,能查询到的关于他的信息并不多,那么,孔广生到底犯了什么事呢?

政知圈从之前公开的原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党委书记陶玉春的判决书中了解到,陶玉春和孔广生等人一起私分了国有企业所持的房产、股份。

陶玉春此前被媒体称为“中石油腐败案关键人”,他的被控制调查拉开了查处中石油腐败窝案的序幕。2013年8月26日,中石油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永春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8月27日,中石油副总经理梁华林、中石油副总裁兼长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冉新权、中石油总地质师兼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王道富等3人涉嫌严重违纪被查……

2016年9月27日,深圳小产权房,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陶玉春被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3年,处罚金750万元。

私分价值1661万的国企房产

2002年,当时担任深圳石油公司、深圳技开公司、中油器材公司三家国有企业总经理的陶玉春,决定在山东设立胜利油田青岛实业公司,与胜利油田开展业务往来。陶玉春担任胜利油田青岛实业公司法人代表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孔广生、常征分别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2003年5月,由孔广生提议,经陶玉春同意,以青岛实业公司名义购买了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澳门花园共八套房产作为员工宿舍,但这8套房子一直没有在公司登记资产入账。

时间到了2008年,作为国有全资持股的青岛实业公司在关闭注销过程中,本应当将包括该八套房产的全部资产上交上级公司深圳石油公司。但经孔广生、常征提议,陶玉春决定将八套房产私分给孔广生、常征等8人。

陶玉春曾供述说,在青岛实业公司关闭前,孔广生打电话请示汇报说房子的处理问题。因为孔广生只是负责青岛实业的经营管理而无处置国有资产的权限,他建议将八套房子以奖励名义分给八个人,陶玉春考虑到买房时定下的原则以及八个人为公司作出的贡献,就同意将八套房子分给八个人,由孔广生具体执行。

据政知圈了解,后经评估,上述8套房产时值1661万多元。判决书显示,2012年8月,孔广生将澳门花园的房产以358万元转让。而相关证人的证言显示,当时孔广生等人拿到这套房子的价格是60万左右。

私分国企股份?获利900万

除了房产,陶玉春还与孔广生、常征等人共同将原属青岛实业公司持有的临沂中孚公司的30%股份无偿转让并私分。

2004年10月,陶玉春通过青岛实业公司的资金,在山东投资入股临沂中孚公司,从事汽车燃气加气业务,其间,临沂中孚公司的注册资金由10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2007年,经陶玉春同意,青岛实业公司将持有临沂中孚公司60%股份中的30%股份无偿转让给临沂中孚公司高管孔广生、常征、韩某三人进行私分。

孔广生等三人分别以三家公司名义各自受让持股10%。经陶玉春介绍,新奥燃气公司收购了孔广生、常征、韩某所持的临沂中孚公司各10%股权。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孔广生等三人并没有实际支付股份转让本金900万元,新奥燃气公司将三人所欠共900万元和韩某的利息24万元直接支付给临沂中孚公司。

最终,村委统建房,孔广生、常征、韩某通过出让临沂中孚公司股权分别获利900万元、1000万元和726万元。

多说一句,常征也是“百名红通人员”之一,是49号,2016年2月18日回国投案。今年8月31日,胜利油田青岛石油实业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常征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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