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深圳好多村都变成股份制公司或者有的变成了社区?有什么要求吗国内楼市资讯

有小伙伴问我,深圳这边的村委为什么不是像老家那样叫:XX村委会、XX村公所、XX村大队,而是叫XX股份合作有限公司或者XX实业股份公司的呢? 社区和股份合作公司不同,改成社区是城市化的要求,比如深圳现在已经没有农村户口了,居民全部都是城市户口,所以以前的村、镇改成了现在的社区、街道。至于股份合作公司,则是社区为了发展经济,成立的经济体,由村民入股,通过投资经营获取利润(大部分是通过物业出租),然后给入股居村民分红,属于集体经济的一种形式。 这是个有意思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扒拉一下这个梗: 1992年,通过“村改居”、“镇改办”,深圳原特区内实现了村集体的基层民主自治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分离,基层民主自治职能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则由股份合作公司继受。 2003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的意见》,将原特区外的宝安、龙岗两区以同样的方式,逐步实现了全深圳的城市化(以上行动的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款,网络上关于转地合法性存在大量文章论述,本文不再赘述)。 经此一役,原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官方称谓转变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这些新的“村集体”吸纳了原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及村办经济发展公司等的集体资产;在单位名称上,原特区内的“村集体”通常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特区外的通常称“**股份合作公司”。两种都是股份合作制企业。 目前,深圳的股份合作公司有两种存在形式: 第一种是原行政村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成立股份合作公司,行政村范围内原村民小组或自然村成立股份合作公司分公司,为前者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二种是原行政村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成立股份合作公司,行政村范围内原村民小组或自然村成立具备法人资格的独立的股份合作公司,作为行政村一级股份合作公司的股东。 就这样,深圳用城市化来进程,简单粗暴把村委全部变成了XX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在线咨询
联系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