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纠纷(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房买卖合同里约定违约责任,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编者按:一般来说是指这些没北欧国家普遍认可的产权合格证书的房子时,将法律责任签订合约到合约里,所以这种做没用呢?

【事例作者】

南通市Wasselonne人民高等法院

2021)苏13民终805号

【此案概要】

周某(买方)有分担一万元的法律责任。在姜先生、刘某将2套房子的购房款全数交予周某,房子却被别人占据且协同无果,以致姜先生、刘某难以对该房屋占据采用或行政处分,故他俩判令高等法院,问:姜先生、刘某周某的法律责任?

【高等法院指出】

二审高等法院: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中,2套案涉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土地采用权证,故姜先生、刘某与石应返还姜先生、刘某全数购房款。因双方房屋保险合约无效,姜先生、刘某主张石给付违约金各30000元,依法不予全力支持。

二审高等法院:

【律师提醒】

买卖小产权房目前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保险合约也是无效的。

有人以民法典第507条的这一条的规定,误以为法律责任条款是独立存在的条款,应当适用。但注意的是民法典470条明确把“法律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分别列出,由此可知,民法典第表达的意思一般是指签订合约的管辖条款是有效的(如签订合约是向高等法院起诉还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一般情况下,签订小产权房保险合约,视为双方都有过错,对于法律责任的处理,分情况讨论:

1.一般如果合约订立的其中的损失各自分担互相很难追究对方责任当然如果买方收取了买方的购房款,还是需要返还的。

2.如果合约订立已有多年已交付买方居住多年,高等法院判定赔偿责任十分谨慎各种因素,有的高等法院会全力支持部分升值赔偿,有的高等法院也可能不全力支持。目前,很多高等法院会通过判决合约无效,并让买方对房子的增值部分按照其过错比例对买方分担赔偿责任,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

所以,鉴于在买卖过程中存在极大风险,就算签了合约,对买家来说也极其不利,因此笔者建议大家对于小产权房买卖务必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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