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经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及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批准,安居君兰湾府、安居鸿栖台、安居玥龙苑、安居颢龙苑、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华侨城九樾广场共六个项目(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将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配售。
据了解,本批次配售住房共4422套,其中两房户型1957套,三房户型2465套。其具体区位涉及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宝安区西乡街道、龙岗区宝龙街道、龙华区民治街道、光明区新湖街道。
另从价格来看,上述房源的配售均价约为同地段市场商品房售价的60%。价格最低的为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的安居君兰湾府,配售均价为20520元/平方米;价格最高的为位于龙华民治街道的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配售均价为44900元/平方米。而从地图上来看,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位于龙华区红山片区新区大道旁,目前周边的新盘只有7月开售的中海闻华里,参考均价约为7.36万元/平方米。
截至发稿,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深圳房地产信息平台已有五个项目获批预售。除宝安区西乡街道外的安居鸿栖台之外均已获批预售。记者查阅过往资料后发现,在此之前深圳并未出现过给这类住房项目批预售证的情况。
首批可售人才房,最低配售均价2万
(一)安居君兰湾府
安居君兰湾府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坝核公路西北侧,开发建设单位为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监管单位为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本次配售房源共566套,其中:两房户型153套,建筑面积约71平方米;三房户型413套,建筑面积约86-88平方米。配售均价为2052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毛坯价格)。本项目住宅塔楼为装配式建筑,室内为毛坯交付,交房标准见样板房和售房说明书,预计交付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
(二)安居鸿栖台
安居鸿栖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富华社区尖岗山大道与卧龙五路交会处,开发建设单位为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监管单位为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本次配售房源共960套,其中:两房户型288套,建筑面积约69平方米;三房户型672套,建筑面积约87平方米。配售均价为4290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毛坯价格)。本项目住宅塔楼为装配式建筑,室内为毛坯交付,交房标准见样板房和售房说明书,预计交付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
(三)安居玥龙苑
安居玥龙苑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南同大道与新能源一路交会处,开发建设单位为深圳市龙岗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建设监管单位为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本次配售房源共700套,全部为两房户型,建筑面积约67-69平方米。配售均价为2310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毛坯价格)。本项目住宅塔楼为装配式建筑,室内为毛坯交付,交房标准见样板房和售房说明书,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
(四)安居颢龙苑
安居颢龙苑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三路与宝同路交会处,开发建设单位为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监管单位为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本次配售房源共680套,其中:两房户型592套,建筑面积约66-68平方米;三房户型88套,建筑面积约87-88平方米。配售均价为2310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毛坯价格)。本项目住宅塔楼为装配式建筑,室内为毛坯交付,交房标准见样板房和售房说明书,预计交付时间为2025年3月1日。
(五)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
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与景龙南路交会处南侧,开发建设单位为星河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建设监管单位为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本次配售房源共1068套,其中:两房户型96套,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三房户型972套,建筑面积约86-89平方米。配售均价为4490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毛坯价格)。本项目住宅塔楼为装配式建筑,室内为毛坯交付,交房标准见样板房和售房说明书,预计交付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
(六)华侨城九樾广场
华侨城九樾广场位于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科学公园站北侧,开发建设单位为华侨城光明都市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建设监管单位为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本次配售房源共448套,其中:两房户型128套,建筑面积约66平方米;三房户型320套,建筑面积约85-87平方米。配售均价为3015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含装修)。本项目住宅塔楼为装配式建筑,室内为精装修交付,交房标准见样板房和售房说明书,预计交付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申请条件:本科或人才认证限制
据深圳住建局同日发布的“六个项目住房的申请条件、房源安排、选房规则、配售流程”等有关事项通告,认购本批次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者属于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或者属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领军人才(含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市户籍,但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深圳市户籍条件的限制;
(三)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或者奖励补贴政策;
(五)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前5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判定时点为本通告发布之日)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深圳市住房保障。
单身居民提出认购申请时,应当在本通告发布之日年满35周岁。
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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