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小产权房(员工怎么办?)

本次转让标的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业务资产包,包括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及保险业务。其中,资产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负债主要包括:保险准备金、应付分保账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预收保费等;保险业务主要包括产险业务、分支机构、营销网络等。

根据资产负债表显示,天安财险资产合计144.01亿元,负债合计152.55亿元,净资产-8.54亿元。

官网显示天安财险注册资本177.64亿元,拥有33家分公司(含航运保险中心)、263家地市级中支公司及944家支公司级营业网点,经营区域覆盖了除港澳台、西藏、青海、宁夏及内蒙古以外的全国主要行政区域。公司共有一万八千余名员工,并有近万人的营销员队伍。

同时,天安财险最大股东西水股份6月8日发布退市公告,将于6月14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本次交易接受单一主体(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财险公司)受让和联合体(依法设立且具备发起设立财险公司资质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受让。单一主体须符合《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关于受让保险业务的规定与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保险公司控股股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关于保险公司股东资格的规定与要求;具体可参考交易所备查文件中《受让方资格条件说明》所列内容。

采用联合体方式受让的,联合体各方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中拟受让标的资产比例最大的一方),并授权牵头人全权处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牵头人实施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行为及签订的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应予以认可,且该等行为及文件对联合体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挂牌公告期间内,意向受让方(包括联合体意向受让方中各方)应尽早提交包括《意向受让方受让资格证明文件清单》所列资料在内的受让申请文件资料,并就受让资格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及时进行沟通。

本项目仅接受以下两类意向受让方查阅商业信息:

第一类意向受让方,虽不是财产险公司,但其拟作为战略类及以上的投资人(持股比例大于等于15%)发起设立一家新的财产险公司,并由该新公司作为最终受让方;

或第二类意向受让方,是根据中国法律合法组建并存续的财产险公司。

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截止日17:3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00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员工怎么办?

1.受让方须采用“员工自愿抉择就地转换、承认工龄”的原则,无条件接受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在职员工和劳务派遣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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