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小产权的陷阱
市民张先生买下番禺一套房子,总价150万,双方协商一个月内分两次付款,张先生在一周内先付了75万。然而一个星期过去,对方业主表示——基于种种原因,房子我不卖了!
张先生气不过,拿了合同准备去告这个业主,要业主继续履约,并赔偿损失。然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只判决对方退还张先生75万房款。这是为什么?
答案是他买的是宅基地自建房。明了的说他买的是小产权房,农民自建房一类的物业。这类宅基地房屋转让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同一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同一村的)。
2、没有住宅和宅基地。
帮帮记得在白云区一些偏远地区和金沙洲、大石、南沙都有这样的物业存在。
他们的物业价格低廉有的是卖所谓的产权,有的是卖所谓的居住权,还有的是卖经营权和运营权,这些物业风险极大要三思。
案列二:违建房的无奈
2013年广西南宁张生买了一套130平的房子价格30万很便宜。但住了4年却一直拿不到房产证,张先生告到法庭却被裁决购买合同无效。张先生被判退还房屋,开发商返还购房款。为什么会这样判决那?答案是张先生低价购买了违建房屋已经知晓了房屋违建情况。
开发商违建房屋得不到审批机构验收,不予发放验收合格证自然也就无法确权办理房产证。
广州也存在这样的楼盘就在岑村。开发商违建相关部门不给验收审批导致了合法合规的住户也拿不到房产证也不能入住。
如果我们知晓违建还因为低价去购买,那么可能我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案列三炒房的中介
最近,天津判了个案子。案子本身不大,意义却很特别,这应该是首例因中介以炒房为目的而被判购房合同无效的案子。
案情回顾,据天津媒体报道,2016年3月,尤某某与吴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购买吴某某的一处房屋,并约定买方在办理房屋手续时房子可以过户给第三方。后来吴某某发现尤某某是从事炒房的房产中介人员,就要解除合同。随后,尤某某把吴某某起诉到法院。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区经审理认定,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不成立。实际上,塘沽审判区最近已经对17件类似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法认定为合同不成立,中介坑完卖家坑买家。
这个判例对炒房和全权委托炒房起了警示作用,我曾经一个客户买房子遇到4个都是全权委托的炒房。当北京房骗曝光后,北京就加大了对这方面的监管,天津的判例也将起到一个领导作用。
通过上面三个案例,帮帮对买卖房屋以及合同有以下几点心得
1、小产权碰不得不论多便宜
2、买房时候要看建设许可知道批准建设的范围不要盲目相信销售
3、对于代理出售的房屋要擦亮眼睛
4、军产房不能买
5、房屋买卖产权一定要清晰
6、房屋买卖一定要做好前期工作比如对方征信经济情况是否有未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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