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判决“扫黑除恶”以来该市首起黑社会性质案

中新网杭州10月12日电(张斌)12日,杭州萧山梁帅等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据了解,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杭州市判决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共20名被告人被作出有罪判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刑的11名被告人中,10人为“90后”。

根据判决结果,该案首犯、被告人梁帅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等4项罪名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2年;其余被告人被判处1年2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下半年,被告人梁帅伙同他人,长期在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的KTV等地聚会活动,并加入名为“忠義堂”的微信群,进行交流、联络并相互照应。

2016年底至2017年11月期间,被告人梁帅为维持其组织稳定,壮大其组织经济实力,以自己的积蓄和他人的经济资助,在萧山区瓜沥镇多家KTV长期组织聚会活动,为组织成员安排住宿、提供车辆,对钢管、砍刀等作案工具进行统一管理;并以聚众赌博、帮助他人打架斗殴、“撑场面”及在KTV等经营性场所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

这期间,被告人梁帅组织成员,先后在萧山区实施聚众斗殴、赌博、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十余次,造成两人重伤二级,深圳小产权房,两人轻伤一级,三人轻伤二级,多人轻微伤等严重后果;并将该组织斗殴、持械、聚会的部分视频资料,通过网络进行传播。

专案组副组长、萧山区公安分局警官王军介绍,深圳小产权房信息,该案线索源于2017年12月,萧山警方在对一起打架警情开展调查取证时,发现部分涉案人员参与过多次聚众斗殴,这牵出了一个梁帅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后警方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

2018年1月9日凌晨,专案组在浙江温州、金华、绍兴、杭州等地实施统一集中收网,还先后赴湖南、广西等地对在逃人员实施抓捕。此前,浙江省公安厅已将该案列为浙江省十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之一。

据了解,自今年1月中国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仅杭州市萧山区就已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325名,打掉团伙45个。该区刑事治安总警情、梁赌警情、涉毒警情分别同比去年下降35.3%、22.9%、57.1%。

据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聂展云此前透露,截至8月底,浙江全省共侦办涉黑案件30余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00余起,催毁一大批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十类涉黑涉恶案件6800余起,扣押冻结一批非法资产,缴获一批枪支、管制刀具等作案工具。(完)

在线咨询
联系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