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长沙不少楼盘卖的是全装修房,那么,装修款部分可以和毛坯房款一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日前,长沙晚报接到不少市民来电咨询,对其在购买全装修商品住宅过程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题存在疑惑。记者就此采访了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基本一致:装修支出不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包括贷款和提取。
长沙公积金:不支持装修支出使用公积金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住房公积金是政策性专项资金,支持职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具有统筹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由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资金使用的可持续性原则,结合本地房地产市场实际确定。为了尽可能让更多的缴存人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目前该中心不支持装修支出使用公积金贷款。
此外,该中心贷款政策对于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精装修住房的,执行普通自住房政策。“全装修商品住宅”不是精装修住房,如果没有把毛坯和装修分开计价,只有一个总房价,可以按照住房贷款全额申请办理。但是分开计价了,装修部分不能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省直公积金:分四种情形对提取额进行核算
根据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政策规定,无论是公积金条例的规定还是当前形势,都不宜放开精装修的提取,同时考虑到柜台办理购房提取的实际可操作性,全装房提取按四种情况进行办理,其中,购房合同没有明确装修价、毛坯价,只有房屋总价的,则购房提取的金额以房屋的首付款金额进行核算,还贷取的金额以房屋的贷款金额进行核算;购房合同明确了装修价、毛坯价,且付款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情况,则购房提取按毛坯价核算。
另外,,购房合同明确了装修价、毛坯价,但商业贷款总额未区分毛坯和装修价格的,则购房提取按首付金额乘以毛坯价占房屋总价的比例计算提取金额,还贷提取按实际贷款金额产生的月还款额计算提取金额;购房合同明确了装修价、毛坯价,且毛坯首付、毛坯贷款、装修首付、装修贷款金额都有明确显示,有分开的购房贷款合同、装修贷款合同的,则购房提取、还贷提取都按毛坯价的首付、贷款金额来核算。(记者 梁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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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装修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住房公积金制度以互助性和保障性为出发点,以加快解决城镇职工的基本住房问题为主要目的。强调住房公积金支取主要用于购买住房,建造住房等住房基本消费方面的支出,而装修作为享受性支出则不在此列。
——摘自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2019年4月)
缴存职工购买精装房的装修款不计入总房价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
——摘自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个人一手房(二手房)公积金担保贷款业务以及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