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长效机制或已有草案

4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加快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中央对于长效机制的提法用的是“加快形成”四个字,而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提法分别是“加快研究建立”和“加快建立和完善”,对于这一措辞的变化,业内人士认为,房地产长效机制或已有了草案,需要加快达成共识并尽快形成正式可提交的方案,但这一过程还需要各方面政策慢慢落地和完善。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这一措辞反映出国家对于建立长效机制还是在加速推进过程中的。“近期,发改委副主任有个说法是‘目前国家正在紧锣密鼓研究制定保证房地产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成熟的时候可以付诸实施’,这意味着可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文件,估计这个文件今年会发布出来。”他说。

“但是发布文件和形成长效机制还是有差异的,因为形成长效机制需要一个渐进过程,里面包含很多环节,如金融、税收、土地供应、住宅等等,因此出台文件本身是为了形成一个框架,然后加速推进长效机制的形成。”杨红旭说,“形成”则需要一些政策慢慢落地和完善,比如持有环节的房产税,今年立法中没有行动,这样至少在这个长效机制文件中估计对房地产税会是“加快立法”这样的措辞,但它毕竟是没有出来,由加快立法到落地,再到对市场形成有效影响,还是需要过程的。所以“加快形成”不仅是发文件的问题,还是推进各方面措施落地的问题,这个需要过程。

新城控股高级副总裁欧阳捷指出,长效机制是一个非常大的课题,短期来看,长效机制影响房地产与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城市化布局与城镇化进程;长期来看,长效机制与土地和资本供给制度、居民财富转移与税制安排都有关系,它不仅仅是房地产业本身的长效机制,更是未来国家长远可持续科学发展的基石,也是涉及财政体制、金融体制、土地管理体制、城市管理体制、国家与企业个人财富分配体制的重大改革课题。从前期的“加快研究建立”到“加快建立和完善”,意味着长效机制或已有了草案,但显然尚未形成共识。目前的“加快形成”意味着需要加快达成共识并希望尽快整合草案形成正式可提交的方案。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则强调,房地产长效机制有必要加快形成,早在2013年中央就正式提及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 资、立法等手段逐步建立长效调控机制,本届政府上任以来已经在进行各方面的调整,比如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推动房地产税立法、探索用房地产税代替房产税等措施。在不动产登记方面,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系统将形成,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将实现,这为房地产税的征收奠定技术基础,同时也为“差别化”楼市调控提供政策依据,也是构建房地产长效机制非常重要的环节。在房地产税立法方面,有可能对房地产交易、持有等各环节进行税费的调整,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向经济手段、市场手段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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