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有哪些内容?提取量是多少?国家相关问题

2015年12月25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新规定,宣布放宽租房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今后,如果职工在广州已连续足额缴纳3个月,且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并租房,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房租。至此,提取公积金缴纳房租的新规正式实施半个多月,很多市民对其具体操作仍心存疑虑。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无论单身还是已婚,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离职时,单身员工需提供在广州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已婚员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在广州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证书可在各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或广州市事务中心办理。需要注意的是,无房证明只有在出具后30天内有效。缴纳首期公积金后封存账户的职工,只要符合“本人及配偶自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纳三个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相关要求,即可申请支取。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不超过600元支付房租。当年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员工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存款的,支取金额从2015年1月1日起至支取当月止计算;员工在2015年1月1日后开户存款的,支取金额从第一个汇款月起至支取月止计算。放宽条件不等于放松监管。新规定规定,提取公积金缴纳房租的职工需提供本人名下和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实际市场租金水平进行分析,并欺诈性地提出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约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知职工所在工作单位,追回骗取的资金,取消职工在一定期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资格,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诈骗的组织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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