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是多少?临沂相关问题

1.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提取范围第(一)项提取的,以签订购房合同之日或者首付账单之日为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的余额以三年末为限。可每半年提取一次,但不得超过购买、建造、改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二、符合提取范围第(二)项规定,提取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在还款期内可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提取一次,但不得超过住房贷款本息或购房总价之和。三、符合第(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每三个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不得超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期限和当年实际缴纳的租金。四、符合规定提取范围的(五)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五、符合(6)至(14)提取范围的,可以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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