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登记(结婚程序不合法是否能申请婚姻无效?)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

 

原副标题:成婚流程不不合法与否能提出申请夫妻关系合宪?

在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能提出申请夫妻关系合宪的情况中,并不主要包括成婚流程不不合法这两条,因而因成婚流程不不合法是无法提出申请夫妻关系合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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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婚流程不不合法与否能提出申请夫妻关系合宪?

武汉绿岛辩护律师房产公司杨定洁辩护律师答疑:

在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能提出申请夫妻关系合宪的情况中,并不主要包括成婚流程不不合法这两条,因而因成婚流程不不合法是无法提出申请夫妻关系合宪的。

有以下情况众所周知的,夫妻关系合宪:骗婚的;有明令禁止成婚的血缘关系的;未到原则上奔四的。

原告依照民法第三百三十一十两条明确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即告夫妻关系合宪的,提出申请时,原则上的合宪夫妻关系情况早已消亡的,人民检察院未予全力支持。

武汉绿岛辩护律师房产公司杨定洁辩护律师导出:

向人民检察院就已办理手续成婚登记的夫妻关系提出申请即告夫妻关系合宪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原告及异同被害者。异同被害者主要包括:

1、以骗婚为由提出申请即告夫妻关系合宪的,为原告的监护人及基层建设。

2、以未到原则上奔四为由提出申请即告夫妻关系合宪的,为未达原则上奔四者的监护人。

3、短果明令禁止成婚的血缘关系为由提出申请即告夫妻关系合宪的,为原告的监护人。

异同被害者依照民法第三百三十一十两条,提出申请者民检察院即告夫妻关系合宪的,异同被害者为提出申请者,夫妻关系关系原告两方为被提出申请者。母女另一方失踪的,存活另一方为被提出申请者。母女两方均已失踪的,海关法被提出申请者。

【法律条文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民法》第三百三十一十两条,有以下情况众所周知的,夫妻关系合宪:

(一)骗婚;

(二)有明令禁止成婚的血缘关系;

(三)未到原则上奔四。

杨定洁辩护律师简介

杨定洁辩护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2007年执业至今,曾为高校法学教师。有敦厚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司法实践经验。擅长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辩护,处理合同纠纷和公司治理技巧娴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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