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岗区调整吉华街道、龙城街道、布吉街道、南湾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解除吉华街道光华社区华龙新村74栋,72栋、73栋、75栋、76栋的一楼;龙城街道新联社区蒲新东区二巷3号;布吉街道长龙社区河西四巷1号、2号,南三社区新三村长盛路16号、53号,新三村新兴街12号,新三村东区一巷1号、东区二巷4号、东区九巷1号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3日12时起)。
解除布吉街道南三社区新三村东区二十一巷4号,长龙社区长青路11-1号、河东一巷6号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3日15时起)。
解除布吉街道长龙社区河西三巷1号、2号、3号,长盛路7号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3日16时起)。
解除南湾街道南新社区普强花园一区22号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3日17时起)。
解除后,吉华街道、龙城街道、布吉街道、南湾街道全域(除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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