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为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二、小产权房的弊端
一些购房者将目光投向了城镇近郊的“小产权房”,然而小产权房的弊端却不少:
1、缺少“五证”。
“五证”是消费者取得房产证的先决条件,即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包括城中村改造在内的房地产项目,如果没有“五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尽管“小产权房”一片热销,但众多业内人士却认为,“小产权房”存在诸多风险,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产权,不受法律的保护。
2、质量难保证。
房屋质量没人监督,一些开发商为赚钱会偷工减料,存在安全隐患。小产权房一般由土地所在村开发,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
3、拆迁难补偿。
小产权房实际上属于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还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业主也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
4、配套不完善。
小产权房不能保证社区内的相关配套设置建设,甚至暖气天然气等基础配套都不能保证。
5、遗赠麻烦、不能买卖。
由于缺乏产权,未来在遗产继承时也会遇到许多麻烦,也不能进行房屋买卖。
三、国家政策层面也不允许购买
各地均有文件要求,对于小产权房采取的态度是坚决遏制建设、销售一切和小产权房相关的行为。
1、坚决遏制非法建设小产权房。
禁止将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的土地建设住宅,禁止在未取得合法用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非法建设,禁止改变规划批准用途、规模、平面结构、立面效果等进行非法建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自有宅基地、购买他人宅基地、利用本村(社)空闲地或购买村(社)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目前在建的小产权房,一律停止建设,坚决依法查处。
2、坚决遏制非法销售或以租代售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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