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鲤鱼洲小产权房,高航投资、鲤鱼洲物业等被点名

高航投资占地建滁槎安置房三期项目道路

南昌高航投资有限公司在未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南昌高新区麻丘镇滁槎村占地5611.64平方米(耕地2614.72平方米、其他农用地2996.92平方米)动工建滁槎安置房三期项目道路。该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5月纳入南昌高新区2020年度第六批次集镇建设用地中报批。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处罚金54205.4元。

占地建祥和嘉园安置房项目硬化及平整土地

南昌高航投资有限公司在未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南昌高新区日新村、三联村占地9648.38平方米(日新村土地4937.13平方米、三联村土地4711.25平方米)动工建祥和嘉园安置房项目硬化及平整土地。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罚金128543.66元。

五星社区居委会占地建五星花园安置房南侧出口道路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鲤鱼洲管理处五星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未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南昌高新区五星垦殖场占地819.48平方米(耕地789.33平方米,其他农用地30.15平方米)动工建五星花园安置房南侧出口道路。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责令该居民委员会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恢复土地原状,处罚金13629.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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