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家住吴江桃源,2014年3月,朋友沈某突然找到他,说自己认识一个朋友,手头有一套房子急着出售,问他是否感兴趣。
张先生说:“他当时就问我要不要?我就跟他讲,如果价格合适的话,我肯定是要的。”
正好前段时间,张先生妻子催着他换套大点的房子,沈某介绍的这套房子虽然是毛坯房,但140平米的总价只有55万元,均价比市场价低了两千多元,在和妻子商量后,夫妻俩决定去看下房子。
张先生说:“他就把购房协议和房子钥匙一起拿过来,让我们一起去看一下。看了一下户型、楼层、采光都挺满意的,我就决定把房子买下来。”
基本确定后,张先生就希望对方的价格能再便宜些,没过几天,沈某就回话说,房东同意把价格再优惠7万元。但是,要求张先生先交30万元定金,又一番讨价还价后,张先生最终同意先付25万元定金。可是,到了签合同那天,房东没有现身。
张先生说:“我们通了电话,沈某的朋友在电话里就讲,他小孩生病了,过不来,全权委托给他(沈某)跟我们签房屋买卖合同。”
租房低价卖男子造假证骗朋友25万
虽然自始至终都没见过房东一面,但140平米的房50万都不到,着急换房的张先生觉得自己捡了个大便宜,也没管那么多。可是,问题的关键就出在了这里。
在谈妥了所有条件后,临到签约那天,房东依然没有露面,牵线搭桥的沈某说房东小孩生病过不来,由他来全权处理,说着就拿出房东身份证和三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上面已经签好了房东的名字,签过合同,张先生就把25万给了沈某。可没多久,张先生就发觉,事情有点不大对头。
张先生说:“他(沈某)后来就一直没有把房子过户给我,我就一直催他,后来他就拿了一本房屋产权证给我。但是我一打听,发现这房子(沈某)也是从别人那里租过来的。”
多方打探,张先生发现这套房根本就没有出售,原房东都不知道沈某这个人。张先生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今年2月,潜逃多年的沈某在常州火车站被民警抓获。
吴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游洪升说:“沈某是先通过中介机构租下一套房产,还委托他人以非法途径,制作了假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假的身份证,以一个虚拟的所有权人的名字来欺骗受害人。”
原来,因为做生意亏本急需一笔资金,又得知朋友张先生想要买房,沈某就设下了这样一个骗局,那个与张先生通电话的房东,也是他自己扮演的。目前,因为涉嫌诈骗罪,沈某已被提起公诉。
游洪升说:“市民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首先要对出卖人的身份,包括房屋产权的真实性,进行一个查询。通过中介机构或者自己去进行一个查询,明确是真实的、房子没有争议、产权没有争议、没有抵押的情况下,才能去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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