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翁源县公安局全面梳理2017年至2022年诈骗警情,开展“旧案”回头看,深入研判、筛选甄别涉养老诈骗案件线索,经排查发现今年5月接报的一宗案件可能涉嫌购房养老诈骗。
据悉,2022年5月16日,70岁的余某向翁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于2018年7月在龙仙镇罗坑小村向小产权房开发商沈某购买了一套无产权证的小产权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余某通过银行卡和手机支付向沈某转账了18万元购房款。合同规定的房屋交付期已过,沈某却以各种理由推托,导致余某至今未取得该房屋的实际使用权,余某多次要求沈某与其解除签订的购房协议并退还购房款,但沈某却玩起了“失踪”。
翁源县专项办分析研判后,明确要求公安机关打击组将此线索作为打击涉养老诈骗的重点问题线索处置,起底深挖。
翁源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法制大队等多警协同,将破案工作落实到人,全力开展查处工作。该县专项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多次组织召开查办案件专题分析会议,实行每周一汇报制度,密切掌控专案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做到组织指挥到位、警力部署到位、侦查措施到位,为案件成功侦破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侦破本案的关键是要明确案件性质,因为此类案件可能为诈骗案件,也有可能属于合同纠纷。”据办案民警介绍,在对受害人余某进行询问取证后,侦查人员到其购买的房屋所在地实地走访调查,发现沈某于2016年向私人购买了一块农村宅基地,在未取得合法用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建设一栋10层的小产权房并出售给7名购房者,其中4名为老年人。在对上述购房者逐一调查取证后,专案组召开案情分析研判会,基本确定了沈某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实施诈骗的违法事实。
专班民警立即到自然资源、住建、银行等部门调查取证,确定沈某自建的楼盘是无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等“五证”的“小产权房”,理应实施拆除,不得售给他人。
在收集查证大量的相关证据后,侦查人员立即实施抓捕工作,于2022年6月1日将沈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违法嫌疑人沈某对自己实施一房多卖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沈某交代,其向他人借款建设小产权房,但房子建好后因证照不全难以销售,造成资金不足无力偿还借款,遂利用老年人警惕心低、对房屋买卖的正常法律程序缺乏认知以及老年人普遍贪图便宜的心理,专门寻找老年群体作为售房对象骗取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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