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赠与的房产离婚怎么分(结婚一个半月就起诉离婚,婚前赠与的房产和车辆能否要求返还?)

 

争论关注点

两方于2018年12月6日相恋,2019年1月3日注册登记成婚,男方于2019年2月18日控告分手。

诉请

黄某向二审高等法院控告允诺:

1.允诺撤消原告对原告购房款、买车款等总计1960000元钱款的受赠;

3.该案违约金由原告分担。

二审核明

原告黄某与原告刘某于2018年12月6日高中同学相恋,2019年1月3日注册登记成婚。

2019年2月18日,原告黄某判令嗣后,明确要求与原告刘某分手。

二审

综上,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民法》第七条、第七条之明确规定,裁决如下表所示:

二、否决原告黄某的其它诉请。

上诉意见

刘某上诉事实和理由:

一、二审认定该案未超过诉讼时效存在两处错误。

一、二审认定事实清楚,上诉人称原审裁决“存在两处错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审裁决

否决上诉,维持原判。

(2022)鲁04民终1820号 受赠合同纠纷

转自:丽姐说法

来源: 石家庄普法

本文地址:https://www.fang85.com/sznews/141099.html

联系电话
在线咨询
手机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