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来越多的房东甚至是机构,把目光都投向城中村的自建房,通过对房屋进行翻新改造,再以“公寓”名义对外出租,你是否有住“长租公寓”的经历呢?
提供一个好的居住环境原本无可厚非,但在享受好环境的同时却有不少租户反映1块5的价格远超供电部门的定价!
高昂的电费把他们压得喘不过气…
电费离谱吓坏租客
租户质疑:1块5一度电不合理
今年4月份,小强以月租1380元的价格入住了龙华大浪的自在公寓,可自入住后,小强就发现,每个月的电费高得离谱,不到15平方的单身公寓,每个月却要上交三四百块钱的电费。
小强告诉记者,为了节省电费,自己每晚8点下班后,空调也只敢定时到2点,房间里配备的冰箱更不敢使用,生怕电费高过房租。
用电价格门店自定远超供电部门定价
民房改造后的公寓,为何就执行1块5一度电呢?自在公寓大浪店店长郑先生表示,电费是根据周边公寓市场行情来定的,也不只是他们一家,他们是连锁公寓,电费规定的就是每度1块5,水费则是每吨7块。
在记者走访的另外一家改造公寓,提及电价收费问题,门店的工作人员也很直白,他们有自己的统一价,无论用多少度电,都是按1块5一度电计算。
居民用电
以居民用电为例,深圳市实行居民阶梯用电,分夏季和非夏季两个类别。以夏季用电为例,夏季第一档电量为每月每户0度到260度,每度0.6628元,第二档每月每户261度到600度,每度0.7128元,第三档每月每户601度及以上,每度0.9628元。
即便以最高的每度0.9628元来计算电费也远远达不到1块5一度电对于这样的说法,公寓店长则表示这里并不执行居民用电!
供电收费方式
据了解,深圳施行三种供电收费方式,分别为居民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和大工业用电,三者收费方式也不同。
其中,一般工商业用电的平期价格
为每度0.6876元这也远没有达到1块5一度电的水平
那么,这样的收费标准是不是早已成了改造公寓的“潜规则”呢?
“公寓赚差价”问题是否存在呢?
这样的“一口价”收费又是否合规呢?
产权不清晰 无法执行“抄表到户”
记者在龙华大浪自在公寓里看到,每层楼各个房间都有分装电表,公寓根据每个电表读数,直接乘以1.5元的单价,得出租户每个月电费。
深圳供电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此类城中村的自建楼房,一般是一栋楼通用一个总电表,属于“一栋一户”,供电局根据相应的产权进行抄表,也就是按总表向房东收取电费,无法对其他租户的分表进行逐一收费。
公寓收“天价电费”
引发租户不满
事实上,对于这样的“一口价”
宝安固戍映家公寓的不少租户
此前也因为高昂电费的问题
和公寓经营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损耗与公摊
不得直接加到电费里
对于房东的收费标准,供电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并不在他们的管理范围之内。那么,物价部门对于这样的“一口价”收费标准,又能否介入呢?
市发改委定价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东为了方便,一般都将楼梯、走廊灯公共区域的设备电费损耗,全部计算到电费里,但电费不应该按照这样的方式来计算,需要根据供电局总表的收费除以总表度数,得出来的平均电费,这才是租户实际的电费价格。
事实上,早在今年初,深圳市发改委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发布了一则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的通知,通知里提到,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不得通过加收电价及电费的方式来解决。对于这样的定价方式,也有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表达了无奈。
对于这样的“一口价”,律师表示,在电费中加入其它的杂项费用,违反了国家电力法第四十四条。
目前,深圳的常住人口住房自有率仅仅只有35%左右,大量的租房需求需要不同的房屋租赁模式来消化,小编认为长租公寓模式是很好的补充。但面对电费定价的不满与质疑,亟需长租公寓企业进一步规范与明确,而这点,政府部门是否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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