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你知道住房租赁吗?近期国务院印发相关意见,加快住房租赁工作的展开。到底新政策如何规定?它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为了实行购租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国务院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购房者今后可以租购并举。新政策规定
,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意见》中有六项具体政策措施:
1、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发展住房租赁企业,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
2、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保障承租人依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护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
3、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提高公租房运营保障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鼓励地方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将现有政府出资和管理的公租房交由专业化、社会化企业运营管理。
4、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各地应结合住房供需状况等因素,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
5、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
品。鼓励地方政府盘活城区存量土地,采用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6、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完善住房租赁法律法规。城市人民政府对本区域内的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负总责,要建立多部门联合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作用。加快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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