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抵账协议,关于“以房抵债”协议的性质
“以房抵债”的问题非常复杂,既涉及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问题,又涉及让与担保、流押禁止等问题,更牵涉到虚假诉讼的认定问题。目前审判实务中的“以房抵债”,大体可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当事人双方之间已就“以房抵债”达成了协议,且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符合德国、日本民法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所说的代物清偿;另一种是只有双方当事人就“以房抵债”达成了
“以房抵债”的问题非常复杂,既涉及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问题,又涉及让与担保、流押禁止等问题,更牵涉到虚假诉讼的认定问题。目前审判实务中的“以房抵债”,大体可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当事人双方之间已就“以房抵债”达成了协议,且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符合德国、日本民法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所说的代物清偿;另一种是只有双方当事人就“以房抵债”达成了
3月1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2020年河南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并通报2018-2020年河南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包括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将唯一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谁料不争气的孩子欠下一屁股债房子还因债务被执行作为老人唯一的住所老母亲以永久居住权为由向法院申请排除案涉房产执行法院会支持吗?●案情回顾●2004年12月28日,阿英将自己与老伴的夫妻共同财产——位于郑州金水区一房产经公证赠与自己的女儿小茜,并进行过户。在赠与房产时阿英与女儿约定,应保证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