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
小产权房不能赠与给子女吗,济南法院巧设调解书,老人享终身居住权

小产权房不能赠与给子女吗,济南法院巧设调解书,老人享终身居住权

140

“房子虽然赠与儿子了,但我可以永久居住。”近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适用《民法典》作出一份设立终身居住权的民事调解书,让八旬老人“安居”。王老太太已88岁高龄,有两儿一女,老伴早已去世,夫妻俩有一套共同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王老太太现在与大儿子张某在该房屋居住。大儿子及儿媳多年的悉心照料让王老太太非常感动,想在生前就将房屋过户给张某,但这一决定却引来了其他子女

联系电话
在线咨询
手机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