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总体规划和建设局理事会印发了《有关搞好充公违规建筑物继续执行和处理组织工作的辅导意见建议》。依照文档,深圳的大部份小产权房都归属于违规建筑物,都在充公之列!
一、深圳新文档:违规建筑物充公后转成非国有资产,从宽继续执行!
通告概要,主要就抒发了两个核心理念原意:
1、违规建筑物充公的经济政策富科继续执行!
2、充公资产处理各乡镇另行制订实施细则
二、究竟甚么算违章建筑?牵涉面广!
依照文档精神,依照法律条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城乡总体规划法》: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明确规定,违规工程建设主要就有下列四类:
(2)总体规划镇内未司法机关获得工程建设总体规划许可证或未依照许可证的明确规定工程建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充公违规所得……”;
简单的说就是,对于非法获得土地上的建筑物物,如果土地违反总体总体规划,则建筑物物予以拆除,如果土地符合总体总体规划,则建筑物物予以充公。
此条的明确规定给出了违反城乡总体规划方面法律条文法规的违规建筑物具有改正、拆除和充公三种行政处罚选项。
三、依照文档:深圳大部份小产权房全部被判了有罪!
也就是说,依照文档精神,深圳的大部份小产权房均在此次处理范围之列。
写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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