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小产权房很多 是开发商阴谋还是市场发展必然?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这种分化趋势,还在加剧,房价高的地方还在不断攀升,房子还是供不应求,越涨价人们抢的越厉害,房价低的地方,还在继续降价不说,就比如鹤岗,五万一套房子都卖不出去。其实这也是社会发展的规律,决定这个两极分化趋势的,是人口流动。人多的地方,自然房价就上去了,偏远小城市和地区留不住人也是没办法的事。

但是仍然有这样一些地方,人口不少,百万人口的县城,规模可以了吧?房价依旧很低廉,可以说和鹤岗的房价持平了,几万块钱一套房子,却还是无人问津,这是为什么呢?

这就不得不提到我国的土地制度了,在这些小城市和地区,商品房供应较少,开发商也看不上这里的市场,再加上经济落后,土地开发利用率底下,主要的住宅用土地都是集体土地,也就是咱们常说的宅基地。

宅基地作为一种集体成员可以“免费”使用的土地,固然方便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居民生活,但是它也存在不少弊端,正是这些弊端导致了小城市过于低廉的房价。

首先第一条。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交易的。对于集体成员来说,宅基地只拥有使用权,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子才有所有权,这就导致了宅基地作为集体土地,只能在集体内部转移交换。集体成员无权对外出售,也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留给子孙后代。这就导致了宅基地上建起来的小产权房不被法律认可,交易也存在风险,自然就没有人愿意购买了。

第二条,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导致越来越多的人转移到城市中去,户口也随之迁移,我们称之为“农转非”,追求更好的生活是人的本性,大家都不愿意留在农村,有哪有人愿意投资不能继承不能买卖的宅基地呢?反正宅基地上的房子也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就更没必要购买其他的房子了。

第三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旧改”的推行,不只是倡导对城市老旧小区的改造,也包含了对农村村民居住环境的改造,在城乡结合一体化的推动下,农村的环境虽然比不上大城市,但是比起鹤岗这样的小县城,还是差不多的,这些地区的房子,自然也就卖不出去了。

再加上,虽然有些县城有着数百万的人口,但是这些基本都是本地的原住民,就算自己没有积蓄购房,也有父辈留下来的房产可居,作为小城市,这些地方又很少能吸引外来人口定居,房市本身就处于比较稳定的饱和状态,房价自然而然的就下跌到一定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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